頂新、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因指示味全購買大統長基混摻銅葉綠素等劣混油,以及恐引發心血管疾病棕櫚油,透過包裝成純橄欖油、調合油高價出售,獲利1.5億元,台北地院歷經近1年半審理,25日依詐欺、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一審判處魏應充4年徒刑。
魏應充去年底因為劣豬油案獲彰化地院判無罪,引發社會嘩然。北檢曾於2014年10月21日將魏應充等13人與味全公司一併依詐欺、《食品衛生管理法》等罪起訴,並請求判魏、常及味全總經理張教華最重之刑,並對味全罰最高罰款2400萬餘,台北地院接案後,裁定魏應充以13億元交保,魏應充名下財產同步扣押,包括3戶帝寶在內的14筆房地產,魏應充在台北、彰化2地院的交保金總共16.1億元,也創下史上新高。
台北地檢署起訴書指出,頂新於2006年設立糧油事業群,每月定期由魏應充及前總經理常梅峯召集會議,主導油品的原料購入、配方、銷售。2007年間,味全為降低成本,決定不再向西班牙進口純橄欖油,改向大統購入混摻銅葉綠素的橄欖油及葡萄籽油,再由頂新代工製油。之後品保部門驗收,發現大統油品脂肪酸異常,魏應充仍指示降低成本,並要求味全中央研究所所長鍾美玉修改、放寬驗收規格,讓頂新順利驗收劣質混油,6年來向大統購入摻假橄欖油、葡萄籽油製成「健康廚房橄欖油」、「葡萄籽油純油」銷售給味全。
除了大統黑心油,2012年9月間,魏應充等人為降低成本,利用主管機關未要求標示油種含量比例等機會,更改14款調合油配方,以98%棕櫚油為基底,僅加入2%其他油種配方,就以「味全歐風黃金精華調合油」出售販售牟利。
民事訴訟方面,消基會代替消費者提出團體訴訟,向頂新、味全公司求償784件,金額共1.08億元,分別由台北、新北地院審理中;頂新、味全也向大統長基和高振利求償1,頂新求償8000萬元、味全求償7000萬元,目前由彰化地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