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populism)是民意的多數集中,大舉施加壓力,做了一些符合「當時社會氣氛」的正確之事。但是,事過境遷之後,反思起來是否是當時熱血下的衝動?2010年亞運會楊淑君的黑襪反韓事件就是個好例子,事後想想,僅是一起運動賽事爭議事件,當時是否有必要升級成反韓事件,弄得好像是正義愛國的全民運動?這就是新民粹主義的好例子。
黑心食品業者固然可惡,我們不妨用冷靜、中庸、理性一點的角度,來看待頂新的油品事件。近期全台發起的「秒買秒退滅頂行動」,是否有可能又是民粹之下的產品?首先,出問題的頂新油品,旗下味全的林鳳營牛奶好像不是黑心油事件的原始主角,為何抵制牛奶成了反頂新的主角?而UCC咖啡也一度成為另一個被秒退的犧牲品。
代罪羔羊常是新民粹主義的必須存在物,經常被活當箭靶地被未經深思的民粹攻擊,就像當時在激烈的反韓情緒下,連韓僑學校學生和平素與你我可能為友好鄰人的韓國在台人士都是代罪羔羊。事後想想,當時是否有些太超過?運動場上幾位評審的個別行為,波及在台的韓裔學生、旅居人士或遊客,致使他們必須承受被強烈排斥的事實,是否不公平?
合力推動食品安全的懲罰性賠償條款
台灣現今的法規缺少懲罰性賠償條款,現實或潛在被害人只能提出現場實際損失或身體現況之傷害,要求實報實銷的賠償。舉讀者可能較為熟悉之例,在美國真人實事改編電影《永不妥協》(Erin Brockovich)中,飾演女主角的茱莉亞.羅勃茲(Julia Roberts),努力地替美國一座小鎮因水質遭受污染而健康受到威脅卻被刻意隱瞞的全體收害者——包括未來傷害及潛在的身心損害、已確認患癌或未來可能罹癌的受害者,向當時富可敵國的大公司爭取高達百億美元以上的天文賠償金,針對已經確認和未來可能的傷害進行懲罰性賠償。除了彌補性質的賠償金,該公司也承諾改善工廠的情況,才能從根本預防保護當地居民的健康與安全。
2015年4月,台灣工殤史最重大訴訟、導致千人罹癌、歷時15年的RCA污染事件,獲判5.6億美元。這就是個缺少懲罰性賠償條款的明顯例子,初步只有不到2成的已逝受害者家屬,能夠獲得勞動部發放的每人最高新台幣20萬元慰問金,而RCA平均賠償每人新台幣127萬元左右。相較之下,在《永不妥協》的實際案例中,因懲罰性賠償法律,合解金高達每人大約新台幣7千萬元,是否為天壤之別呢?在仍屬發展雛形的食品安全法規方面,同樣沒有懲罰性賠償規範或判決先例,食安訴訟如經提告獲判,不肖業者可能只須提供醫療補助或現況損失之小額賠償,無須懼怕集體控告傷害訴訟。因此,不肖廠家仍能無所畏忌地一再傷害善良的台灣人民,更何況此次的毒油事件主角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