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審理頂新劣油案,頂新兼味全前董事長魏應充二審依詐欺罪嫌判刑4年。台北地檢署指出,魏應充等人為了降低成本,向大統長基購買劣質油,加工後當作橄欖油和葡萄籽油出售,獲利2億900億元。
瓶身改為深色 矇騙消費者
北檢起訴時指出,魏應充、前總經理常梅峰等人為節省成本,2007年後不再進口西班牙橄欖油,改向大統長基購買含有銅葉綠素、芥花油、棉籽油的劣質油,由頂新加工製成「健康廚房百分之百PUER級進口」橄欖油和葡萄油。2012年魏應充更指示成立「98專案」,以98%劣質油配1到2%橄欖油、葡萄籽油的比例製成調和油,並將瓶身改為深色,矇騙消費者。
北檢再指,魏應充還指示味全中央研究所放寬油酸、皂化架等驗收規格,讓頂新的劣質油順利過關,再銷售給味全,過程長達6年,獲利超過2億多8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24日依詐欺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判決魏應充4年有期徒刑、常梅峰3年10個月有期徒刑,味全公司判處罰金15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