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車服務平台「TaxiGo」驚傳中資疑慮!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20)天披露,我國禁止中資投資攸關資安的運輸服務業,但「TaxiGo」董事長、現任阿里巴巴天貓台灣總經理吳德威背後是中資「獵豹移動」所控制,而獵豹公司董事長傅盛又曾任中國共產黨支部書記,要求經濟部投審會徹查。
黃國昌今會同台灣人權文化協會理事王奕凱、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律師召開「買辦違法引入中資,審查機制形同虛設」記者會,並邀請投審會、陸委會、國安局、交通部、金管會等相關部會列席說明。
王奕凱:「未查到負責人金流」致漏洞
王奕凱在記者會上出示通訊軟體內部對話,內容提及吳德威與傅盛的借貸關係,並確認「獵豹移動」匯款至吳德威的中國信託帳戶之紀錄,甚至提及獵豹持有2席董事,證實其背後中資金流關係。
不過,吳德威向投審會申請成立英屬開曼群島「TGHolding Company LTD」特斯高公司時,卻涉嫌隱匿其資金來源。黃國昌質疑,特斯高案是明確違法、欺騙的刑事犯罪行為,若行政機關無法硬起來處罰,豈不是鼓勵有樣學樣?繼續這樣幹?
王奕凱也指出,相關檢舉人、報料人曾向調查局申請立案調查,但僅查到公司金流,並未查到負責人金流,導致巨大漏洞。他認為,主管機關應修法增加刑責、調查權,以防中資規避查核,杜絕漏洞。
投審會第四組組長楊淑玲表示,「TGHolding」向投審會申請時,並未申請經營客運服務業,如確實有委員所指出的情況,已涉及違反業務核准範圍及中資問題,將會進行處罰。
涉不法罰則僅「撤銷」?黃國昌痛批荒謬
黃國昌也追問,根據對話記錄,吳德威先生在申請成立公司前,已與中國獵豹公司談妥投資架構安排,連占兩席董事都寫在上面,對於吳德威申請公司時說謊、胡說八道,出具虛偽不實的文件,罰則又是什麼?
楊淑玲則表示,如果是以「人頭」投資,依照現行司法判決見解,已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40條之一「大陸地區之營利事業,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在台從事業務活動」,以及涉及偽造文書,將會移送調查局認定。
楊淑玲也說,目前在行政處理上,涉及出具文書虛偽不實,涉及原處分不法,「就會把它撤銷掉。」對此,黃國昌反批,這就像小偷偷錢,被抓到的唯一法律效果就是把錢還給你,「這太荒謬了吧!」
楊淑玲也說明,此案申請過程中,根據出示資料,吳德威為唯一董事,投審會亦請會計師出具查核意見。投審會採取「事前許可制」,取得核准後,才可有後續投資行為,「金流部分無法在事先審查就要求提供。」
最後,黃國昌也具體要求,因找人當人頭、冒用、借名事件層出不窮,類似洗錢手法,以迴避我國對於中資的管制,他已提出修法課與刑事罰責,希望陸委會近期對此表態。陸委會經貿台商科科長林維音則表示,內部正在研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