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維護與提升家族的榮譽有很多種方式,比如:子女的學業表現出眾,家庭成員中有人的社會階級提升,或其所從事的工作性質優良,衣著出眾等等,但我在這裡最想談的是婚姻的忠貞以及女性身體的貞潔。
古時候羅馬的女人,如果能保護自己的身體不被別人強暴且對婚姻忠貞,那就是件能為家族增添榮譽的事[註1]。反之,如果一個女人外遇,那她的父親有權殺死出軌的女兒以維護家族的榮譽,丈夫也有權提出離婚,結束這段婚姻[註2]。活在這種文化下的女人,終其一生的行為舉止都只是為了維護家族榮譽,毫無自由與人權可言,可以說家族榮譽的重要性遠遠高於個人的自由意志與成就。
家族榮譽2.0!為我好,還是為你好?
簡單來說,榮譽文化的形成很大部份源自於他人的認同,榮譽文化下的人更可能做出維護榮譽的行為,而且常在團體中設定提升團體榮譽的目標,希望每個團體成員都可以達到,為團體爭光。團體中的領導者也可能推崇某些可以增進團體榮譽的行為,並提供一些解釋或說法,使這些行為合理,以利追求團體榮譽的傳統長存,儘管這些被團體領導者所推崇的行為在其他大部份的文化中,都不能算是什麼能夠增光的事。
舉例而言,在台灣,我們不會因為一位已婚的女性在外頭不跟其他的男性隨便交談而對他有更多尊重,但在古時候的羅馬,這可能是一件可以讓家族顏面增光的事情呢!
回到北一女學生力爭的短褲權。
校方希望學生能穿上完整的制服主要是因為美觀、恰當時,卻出現了主觀上的不合理性。畢竟經過校內的調查,有高達七成的學生是想穿運動服短褲的,也同意廢除一定要穿制服進出校門口的規定,這些學生的首要考量不是美觀,而是功能性與方便性。而校方居然忽略這些學生的感受,堅持觀感問題,這背後很可能是因為校方想要藉由約束學生的穿著,來維護學校在外人眼中的形象,也就是維護校譽。
發現了嗎?上面所說的「不跟其他的男性隨便交談」就跟北一女校方的說詞一致。某種程度上,北一女規定學生在進出校門口時該穿制服簡直就是家族榮譽文化的翻版:成員在外必須代表團體而抹殺個人權利 ─ 學生有義務維護校譽,否則就不該屬於學校的一份子或得接受懲罰。校方用各種說法來合理穿制服的重要性,毋寧說是,校方希望維持校譽的良好傳統可以一直運作下去。
學生穿制服倘若只是為了維護校譽或是滿足校內少數師長對於整體團體榮譽的想像,那制服是否非穿不可就很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如果你不能接受生活在古羅馬的女性所受到的待遇,那麼,當我們看到這群念女校的孩子們為了自己的權利選擇站出來時,就應該多去想想他們的立場以及所面臨的環境。
註1:David I. Kertzer; Richard P. Saller (10 September 1993). The Family in Italy from Antiquity to the Present. Yale University Press. pp. 229–232
註2:Lefkowitz, Mary R.; Maureen B. Fant (2005). Women's life in Greece and Rome: a source book in translation (Third ed.). Baltimore: JHU Press. p. 102.
文/女人迷編輯 Hong
(本文經女人迷網站授權轉載,原文請點:性別觀察:脫下短裙的榮譽!北一女與景美「不服」的價值反思,更多性別觀點,都在性別觀察專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