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國籍,在世界各國的外國人登錄制度中應該如何登記,一直都是引起討論的大問題。近年來還有日本、英國等國民眾發起要將「台灣」的「國籍」還給台灣人的活動,台灣人也自主發起2020東京奧運台灣正名運動,要求以台灣隊的名字出征東京奧運。
台灣就是台灣
「國籍」究竟是什麼呢?簡單的說,「國籍」(nationality)是指「個人與國家間的法律關係」,擁有該國國籍的個人,可以向國家要求保護,相對地,國家也要求個人對國家的效忠與義務。
19世紀後期,已經有不少外國人在台灣活動,像是被叫作「黑鬚番」的馬偕、被稱為「台灣通」的李仙得,還有一些洋商在這裡從事貿易工作。他們因為宣教、貿易、探險等不同理由,在島內各地跑來跑去,使得台灣人接觸到外國人的機會漸漸多了起來。只是,在台灣人的認知裡,雖然有了「和我們長得不一樣」的「外國人」的印象,卻還沒有「國籍」的概念。
我不跟你一國了!
「國籍」概念正式來到台灣人的生活中,是在日治時期。根據1895年5月8日清、日兩國換約完成的《馬關條約》,除了將台灣本島及其附屬島嶼,以及澎湖群島割讓予日本之外,第5款又規定:「本約批准互換之後限2年之內,日本准中國讓與地方人民願遷居讓與地方之外者任使變賣所有產業退去界外,但限滿之後尚未遷徙者,酌宜視為日本臣民。」也就是說,從1895年5月8日起,台澎住民有兩年的時間可以自行選擇國籍,不想成為日本人的,可以變賣產業退出台灣,兩年時間到了以後,還住在這裡的台灣人,在國籍上將被視為日本人。於是,從《馬關條約》換約完成、生效之後,到1897年5月8日的2年期間,台灣是在土地已經納入日本統治範圍,但是住民卻還不算是日本人的「人地分離」狀態。
選國籍,好刺激!日本、清國二擇一。由於當時台灣社會上的氛圍,對於日本這個新政權毫無信任感,因此報紙上報導部分台灣人爭先恐後渡往中國,連續好幾天造成安平港的爆滿,有些人甚至等不及汽船從廈門返航,就自行僱了戎克船(傳統中國式帆船)先走先贏。
當時台灣流傳很多有關日本統治後的將要強迫台灣人遵守的謠言,這些資產者聽聞歸化日本籍之後必須強迫剪辮、服兵役、課重稅,還要管你鴉片抽多少,驚慌失措地匆匆變賣家產準備逃難去,再加上當時台灣仍處於抗日不斷和鼠疫流行的緊張局勢中,更加強了這股富人逃難潮。逃難者之多,甚至造成地方商況一時沒落、乏人問津的情形。其中又以有資產的人跑得最快,倒是家無恆產的一般百姓,趁著富人跳樓大拍賣、拋售財產變現的時候撿便宜,大量購置家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