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故事可以創造,不能編造:《創意,然後呢?》選摘(2)

2016-07-16 0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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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故事成為一種感性溝通的方式,在這個時代已經無庸置疑。(圖/Dani Vázquez@flickr)

說故事成為一種感性溝通的方式,在這個時代已經無庸置疑。(圖/Dani Vázquez@flickr)

要站上國際,

得先以認識自己的文化為基底,

把文化潛在的DNA和獨特性

融入產品或服務設計之內。

二○一五年春天,社會最關心的話題莫過於服貿條款和學運。對這件事,我倒有個另類觀察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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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從「說故事的能力」這一點來檢視,不難發現,好壞差異立見高下。政府雖然有發言的資源和權力,卻表現不好,比起學生大量運用網路和社群媒體傳播擴散,讓故事感動力帶動共識高漲,政府實在應該自我檢討。

說故事成為一種感性溝通的方式,在這個時代已經無庸置疑。可是對於故事怎麼說、說什麼,小到公眾人物,大到政府、企業,大家還是很陌生。我覺得台灣人並不是不會說故事,而是在成長過程中沒有養成習慣,環境對它也不夠重視,以至於沒有成為一種必須和必要。等到突然需要派上用場,自然就會比較吃力。

比如,在我們的教育中,答題通常只叫學生回答「○」或「╳」,不會進一步問他:「你為什麼這樣答?」如果學生不寫標準答案,理由除了不會,也可能是不認同,有「其他想法」,但我們通常不會有機會讓他們表達何謂「其他想法」。

固定的評量模式,限制了想像力跟推翻答案的精神,讓每個人從小都很務實。台灣人本來就具備務實特質,再加上制式的教育體制,使創造、革新都變得比較困難。

所有好聽的故事,基本上都有它傳奇的一面,這樣的社會氛圍下,要醞釀出精采能被傳頌的故事,相對的就不太容易。

不過,看看國外,當愈來愈多本來不是以說故事為核心的企業、組織,都理解到必須以這種頻率和消費者溝通時,確實是我們該回頭想想,如何重新培養這種能力的時候了。

更何況,台灣並不是沒有發展好故事的素材,如果一直不去發掘和運用,其實非常可惜。

由衷珍惜這個土地的故事,並巧妙運用,效益結果往往超乎預期。二○一四年我們以《書店裡的影像詩》紀錄片參加坎城的紀錄片短片競賽,但是和坎城聯繫時,幾乎過了他們的收件截止期。我們寫信去和對方爭取,表達我們想參展的是台灣的獨立書店文化,是一種獨特的生活節奏和生命態度,用文化符號和題目來溝通,而非產品本身,最後反而敲開這扇門,接受了我們的紀錄片。

「本土」,不是「土」

不僅是這個例子,這幾年我深刻體會到,要站上國際,得先以認識自己的文化為基底,凸顯特色,反而更引人注目。很多國家早就開始把文化潛在的DNA和獨特性融入產品或服務設計之內,可是台灣反而很少這樣做。

前兩年夢田進行的大工程之一,就是和專家合作,從台灣原生物種身上的圖騰和顏色取材,分析這些花紋的元素和色彩組合,再變成設計素材的資料庫。比如偶像劇《大紅帽與小野狼》中女主角戴的圍巾,花紋就是來自台灣的原生種昆蟲「曙虎天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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