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校學生就比較用功嗎?耶魯教授揭露評分潛規則,你以為的努力,都是特權

2016-08-04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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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如克里夫蘭州大這樣的學校,其實是為階級制度或後勤官僚培養中階人才的地方——這一點,我和這些學校的教職員談過,確實如此。那兒的學生們必須適應較嚴苛的條件:幾乎沒有二次機會,沒有延期,沒有後援,較少的發展性,以及從屬和有監督、受控制的生活。名校生面對的條件則是全相反的:有互動,有免費的禮遇,有特權,有管道,以及豁免。擠進這道窄門是非常之困難,可是一旦進去了,幾乎是你想做什麼都可以,無論是課業上的失敗,抄襲作弊之類的操守問題,或甚至肢體上的暴力恫嚇——這三種我都曾聽聞——也未必會讓你被學校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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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這裡,我又要把老同事的話搬出來引用。這位同事本身也是耶魯1957年的校友:

在那個年代,校方對我們的態度來自於公正不阿的評分系統。假如你搞砸某一科,你得個F;假如你搞砸很多科,你就滾蛋。每一屆大約有10%到15%的學生會被刷掉,在拿不到學位的情況下離開耶魯。有個笑話說「看看你左邊的人,再看看你右邊的人;接下來的四年裡,你們三人之中只會有二人留下來」,我們的情況倒不至於如此,但有點這個味道了。總之,我們活在一個特權與責任相伴隨的世界裡。我認同耶魯用這種方式挑戰我們這些學生;那是正確的。我也認為我們不該鼓勵任何一個十八歲的孩子自以為進得了這道窄門就一定能風光走出去。

可惜這已是過去式。研究自我效能的那一位哈佛學生,也曾對我說過她在大學裡經歷的「答應文化」。她說,哈佛讓學生覺得自己有能力做任何事,這意識根植於校方對學生的任何要求都會答應。比如,你跟學校說想去中國研習一年,錢就來了。我當時沒跟她提到這種文化與分數膨脹的關係,只是講到它或多或少與憑權的定義有關。

她說他們並不是憑權,都是用功爭取的。我說光用功並不夠,因為獎勵本該是頒給成就,而不是頒給努力或願望。她反駁說,她有個同學申請羅德獎學金,明知門檻是3.9分,那同學只有3.6分卻還是申請,而她覺得他很了不起。我說,3.6分的學生不該得到羅德獎學金,但她認為那才是菁英風範:一個有3.6成績的人理應放膽一試,向自己渴望的羅德獎學金敲門。依她的說法,人生是沒有限制的。

「我們沒有憑權,我們很用功」——這就是人們常聽到的說詞。或許你的確比身旁的其他孩子更用功,但在你看不見的地方,會不會還有人比你更用功呢?你真的認為他們都不用功嗎?鄰鎮的公立高中裡,或許有人每週花在功課上的時間跟你一樣多,可他們進的是餐廳工作而不是大學?在這一點上,能有公平待遇本身就成了一種形式的特權。大多數的美國人都認真工作,卻都沒有得到應得的獎勵。事實上,這些層面都牽涉在今天的社會不平等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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