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又天專欄:文化事業─自爽、名譽、金錢,哪個重要?

2016-09-11 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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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事業能不談利嗎?(網路圖片)

文化事業能不談利嗎?(網路圖片)

現在我們創作,無論是做小說、音樂、繪畫、雕塑、戲劇還是什麼,都要面對理想與現實的落差。面對的方法很多,有堅持理想,有遷就現實,當然最好是兩端都能顧到;有苦幹實幹,有投機取巧,當然最好是兩者相輔相成。如果一個都做不到,或者根本沒在做,那也可以罵人,牽拖環境,批判體制,在罵罵罵罵罵之中找到同仇敵愾,至少發洩一下;如果可以罵到讓自己成為意見領袖,進而變出現金,那也就是一個成功品牌了。這不是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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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你要把興趣當事業做的時候,一切就變了。」很多人都說過這樣的話,我也不例外。一門藝術之所以能成為產業,最開始,都是有人做著有趣,並且愛現,然後發現大家喜歡,進而發現可以靠這個活下去,甚至是爽爽賺,這行業就立起來了。而當情況不理想的時候,一切就變了。

興趣可以不計名利,甚至應該不計名利,事業則不能不計名利。我們都聽過太多因為名利而背離初衷的故事,及至我們自己入行,我們一樣會患得患失,會心理失衡。賣不出去的時候,我們會質疑自己:走這條路值得嗎?我到底該追求什麼?自我實現、他人肯定、物質報酬,哪個才是最重要的?

問題的前提是:人類天生有靈性、群性,也要吃飯。而依據答案的不同,我們可以整理出三種思維:

A、興趣本位:自爽>名譽>金錢

B、商業本位:金錢>名譽>自爽

C、官僚本位:名譽>金錢≧自爽

如果你覺得「自爽」太難聽,或許可以改叫「自我實現」,或者客觀一點的「內容品質」、「核心能力」,但要注意,這樣講,會很容易把「自我實現」和高水準、高格調掛上鈎,這就是在用一種價值觀來套人,而創作者其實可能並不在乎什麼品質,也可能故意想走粗糙低俗的風格來跟你對幹,所以這裡我們不應該沿用什麼帶褒義的好聽的詞,而就應該用「自爽」甚至「自慰」這樣赤裸的詞來表述那最根本的興趣。

文學創作是寂寞的道路,連營利都辛苦。(網路圖片)
文學創作是寂寞的道路,連營利都辛苦。(網路圖片)

這是藝術家、創作者的思路:首先自己高興最重要,再進一步就是開宗立派,以達到又爽又賺。即便賺不到,有一小群同好可以互相扶持,或者孤高地堅持一些信仰、理念也好,但這也還是羈於名譽。真正豁達(或者什麼屁都得不到)就是對外界一無所求,真的自己高興就好。不過,我們通常只在真的、真的還什麼都沒有想的小時候有「達到」這個境界;長大了,入行了,學會計較了,還要回來說自己返樸歸真、不在乎、不計較,通常都是假掰,想靠這個標榜來吸引對所謂「初衷」有所渴望的消費者而已。

商業的思路簡單得多:能賺錢、能活下去最重要。碰到困難,首先去掉你創作者個人的興趣;名譽還是要的,但名譽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我們可能有辦法把它變成金錢與權力。如果不能兼顧,那就還是選擇錢,然後再講一套「這樣才能活下去」的價值觀,蓋台蓋掉與我利益不合的意識型態,說服他人甚至自己把本命改錨定到功利上面,此即馬克思所謂「異化」,孟子所謂「即得人爵而棄其天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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