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時候的妳,妳想知道自己哪裡不好,總是遇到半途而廢的人。而我想告訴妳,這些安排都是為了妳好,因為知道妳還沒辦法主動離開一段不快樂的愛情。
要到了很後來,妳才會得知一件事情:和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在一起,要比離開一個不愛妳的人更難受也更被連累。
有時候,我會想起那個沮喪的妳。
那時的妳還很年輕,以為愛情和妳一樣簡單。好不容易喜歡一個人,他就會是自己人。妳把他想得和妳一樣:說了喜歡就是要去愛了,很難說不要就不要;笑容交給了他、日記遞給了他,「想念」和「以後」都在他那裡了。
妳不是沒有受過傷,快要習慣有他的時候,也會擔心自己的慣性太強,有一天要是不能習慣了該怎麼辦?「傷害」忽然跑來找妳,很小聲地在妳耳邊說:「妳忘了我嗎?」
可是來不及了,妳已經喜歡他了。妳以為,喜不喜歡從來不是選擇題,那不是妳可以選擇的事情。
就妳不合時宜,就妳沒有見過世面。在妳不知情的時候,所有人都說好了:
喜歡一個人不代表想要在一起,接吻了不代表快要在一起,睡過了不代表已經在一起。不代表妳找得到他,不代表他會打電話給妳,不代表隔天、生日、週末,妳不會一個人過。
不代表愛情。
那個先說喜歡妳的男人,要妳的身體不要妳的心,要妳好好喜歡他就好,你們不會在一起。
妳訝異地看著他,他怎麼會說出這種話?他說得好流利,妳聽得好吃力。聽不懂為什麼喜歡不能在一起?「還沒有準備好」的意思是什麼?要準備什麼呢?聽不懂為什麼他說妳很特別,所以不可以傷害妳?
他又知道會傷害到妳了?他憑什麼替妳做決定啊?喜歡一個人就是願意為了對方受傷,「冒著流淚的風險。」他懂不懂啊?
妳以為他是例外,最後發現自己才是例外。
後來喜歡妳的男人,都是喜歡妳的條件而已。失望了幾次以後,妳已經沒有太多表情。妳甚至覺得自己好有才華,最會的就是讓人捨得失去妳。
我都記得的,那幾個很涼很深的晚上,妳若無其事說了再見以後,還沒有辦法太快回家。因為妳看起來很糟,不能讓妳的爸媽看到。
妳想起很久以前愛過妳的那個人,不知道他過得好不好?原來他對妳那麼好。想起那幾個很會虧妳的朋友,他們應該沒有想到妳在流落街頭,還以為妳在另外一張床上睡得很好。
距離上一次戀愛多久了?多久沒有當一個人的女朋友了?妳坐在公園的長椅上哭了起來,沒有人告訴過妳,不被愛的晚上會一片荒涼。
然後,妳寫了妳的第一本書。
有時候,我會想起那個傷心的妳。
那一年的妳過得很不好,妳的男朋友騙了妳也騙了她,用著妳借他的錢帶她去旅行,然後她寫信要妳好好愛自己。最後他意猶未盡,要所有人以為是妳在說謊,是妳失去他就想毀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