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難說喜不喜歡阿姆斯特丹這個城市。這是個複雜的城市,無法一刀切下去,給個非黑即白的答案。
這個城市雜亂擁擠,物價高昂。中央車站附近是城市鬧區,鑽進小巷,巨型「那話兒」玩偶迎面而來,毫不遮掩。巷弄裡深深吸口氣,呼吸的不是新鮮空氣,吸的是二手大麻煙。地上滿是垃圾,隱約可以聞到尿騷味。
一杯啤酒可以賣到9歐元,難喝的咖啡要10歐元,吃條秋刀魚20歐元飛了,我懷疑飲料食物裡加了金箔,可味道卻很不怎樣啊!
到哪裡都要錢錢錢,去知名的社會住宅採訪,搭了巴士換火車,下了火車再搭計程車,盡可能減少搭計程車距離,車費還是高的嚇人。飯店住到離市區老遠外,價格好不容易便宜些,結果飯店的接駁巴士竟然還要收費。
對啊!我怎麼忘了,Go Dutch這詞是怎麼來的。阿姆斯特丹,便宜的大概只有保險套跟大麻吧!
可是這裡對人的尊重,卻也來自台灣,自認了解民主自由的我,大開眼界。
那些大麻、保險套,巷弄間轉個彎就是知名紅燈區,敲敲門問了價格,談妥後進房去,拉上門簾開始辦事,過程完全透明。有些性工作者甚至把可提供的特殊服務項目條列式寫出,貼在牆上,舉凡人體按摩、3P、SM都有價格好談。下午5點,放眼所及,紅燈區域幾乎每間房都拉上門簾,生意正夯。
性,是人類基本需求;性工作,是人類最古早的產業,荷蘭不僅讓性工作合法化,更將性赤裸裸攤在陽光下,不需遮遮掩掩,不需覺得羞恥。
同理,用在同志合法化、安樂死合法化等議題,都是一樣的概念,對人最基本的尊重。社會住宅更是這個城市對於人權以及人生而平等概念的具體呈現。社會住宅不是貧民窟,不是窮人集中營,房子是政府提供的,租金只有市價3分之1,不代表就得住在陰暗潮溼覺得冷的地方。
阿姆斯特丹近半數房子是社宅,社宅與一般民宅混合在一塊,同樣的地段同樣的建材同樣是不錯的建築設計師打造。沒有誰該歧視誰,沒有誰有資格自認可以把誰丟到山上去集中管理,更沒有誰可以叫誰不能搭哪些電梯走哪些樓梯。
這個社會的資源是共享的,貧富貴賤在這個城市並不劃分的如此鮮明,無論你是誰、什麼階級與身分,都能在這裏有所依歸。
如果你要問我對阿姆斯特丹的印象,我很難給個答案,但台灣政客都該去看看,好好走好好考察,看看荷蘭、想想台灣,我們要追的,還有好長一段路。
*作者簡介:新聞工作者。(本文為讀者投書,原文標題:荷蘭的社會實踐,是人生而平等的具體呈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