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節晚間,一名29歲Foodpanda外送員送餐時發生車禍,當場失去生命跡象、撒手人寰;10月13日,又一名20歲Uber Eats外送員同樣在送餐過程中斷送性命。短短三日內失去兩條性命固然令人悲痛,但在哀悼同時,也正是因為這兩起事故,讓外送業者與外送員間契約關係、權益保障問題浮上檯面。
月入十萬?只休一天拿命換錢
前陣子在PPT上,有網友PO出「月入十萬元」的外送員薪資條,引起不少熱議,有其他外送員表示,拚一點的話月入十萬還算保守了,亦有人靠外送賺到人生的一桶金。
外送員入行門檻低,一台鐵馬騎了就可上路,且由於是自行接單,上班時間有彈性,還可自己調配接單數,在高薪消息一出後,街上更滿是外送員穿梭在車陣中;靠拚勁就能賺錢的生意,人人搶著要做。
但這份工作真的這麼容易嗎?由於每家外送公司規定不同,外送員必須摸清楚眉角,才能夠多跑幾趟。雖然Uber Eats外送員可以選擇要不要接單,但現實常是大家搶著同張單跑,尖峰時段去哪裡蹲點等單就是一大技巧;為了省油省時間,更要把路線研究徹底、精準分配時間。厲害的外送員可以用最短路線一次送好幾單,節省來回耗損。不過每當店家拖餐或接不到單,外送員就得像招不到客人的計程車一樣空等,甚至會白跑一趟。
此外,由於外送尖峰時段常在雨天、深夜,在路況不佳的狀態下飆車趕單是外送員最大的職業風險;而冒著生命危險工作的他們,甚至因為外送業者稱彼此只是「承攬關係」,不受到勞健保保障。
不必負責、沒有保險的「合作」關係
承攬關係是兩方「合作」,由一方替另一方完成工作,並沒有誰從屬於誰,自然也就沒有老闆要幫員工保勞健保的問題;僱傭關係則明確規範了雇主與受雇人的關係,受雇人在職位上屬於下屬,也因此得以獲得法律規定保障。
外送公司之所以會主張雙方是「承攬關係」,主要是因於外送員的特殊工作型態:可以自由上下班、自由選擇接單、不必然任職於單一公司。這確實和一般認知的勞雇關係中「一方從屬於另一方」的模式不同。也因此,有外送公司將自己定義為「媒合平台」,只是讓外送員有個管道提供服務給有需要的消費者,並不負擔兩方之間的責任。
台灣常見的外送公司foodpanda、UberEATS、Deliveroo戶戶送、Lalamove均沒有提供外送員勞健保,foodpanda要求外送員保第三人責任險、Deliveroo戶戶送則是全額意外險,而UberEATS僅由合作的貨運業者加保雇主補償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