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在判斷孰對孰錯的過程中,人們往往還會存在一種「驗證性偏差(comfirmation bias)」:為自己支持的信念找證據,而選擇性過濾掉和自己信念不一致的證據。當你已經形成一個觀點,比起聽取那些和你觀點相左的意見,你更願意尋找證據去反覆論證自己的觀點——就像當很多人覺得黃曉明極其不講道理時,大家就會努力去翻出所有能證明他不講道理的截圖,而選擇性忽略掉他其實也愛講冷笑話、也會關心員工的那一面。
你看,我們急於否定黃曉明的樣子,是不是也像極了節目中黃曉明否定別人的樣子?說到底,我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有些「習慣性否定」他人的心理。就像前面所說的,這是心理很正常的反應。
(3)基本歸因錯誤改變我們看待問題的視角
看到別人「習慣性否定別人」,就指責他「專制霸道」,看到別人「公交車上不讓座」,就指責他「沒有道德感」......但同樣的事情發生在我們自己身上,評價的標準又會變得不一樣了,這個時候的「公交車上不讓座」可能會意味著:昨晚沒睡好太累了、身體不舒服實在站不起來、還有兩小時才到公司……很「雙標」對不對?並非因為我們不善良,而是我們總習慣於從自己關注的地方尋找原因了。
社會心理學家認為,當我們觀察自己和他人的親身經歷時,視角會有所不同。具體來說,當我們作為行動者時,我們的注意力會聚焦在自己周圍的環境上;而當我們觀察別人的行為的時候,作為行為載體的人則會成為我們注意的中心,而環境會變得相對模糊。
這種視角的差異往往會引起基本歸因錯誤(fundamental attribution error),即我們在解釋他人身上的消極行為時,會低估環境因素的影響,而高估個人的特質和態度造成的影響。但在解釋自己身上的消極行為時,會更傾向於從環境因素來歸因。
在這裡,歸因指的是尋找事件發生的原因。人人都有歸因的傾向,尤其是對於一些消極的事件。
其中,歸因分為內部歸因和外部歸因兩類,內部歸因又叫性格歸因(dispositioanal attribution),也就是把事情發生的原因歸結到諸如性格之類的內部因素,外部歸因又叫情境性歸因(situational attribution),它意味著把事件原因歸結到情境、環境等外部因素。
因此,某明星忽視並否定他人建議、固執己見的時候,我們會認為:「他就是一個霸道總裁、中年王子病。」但輪到我們自己的時候,原因可能就變成了:「生活所迫,第一次當領導我壓力也很大啊。」所以啊,下次我們再想要否定別人時,也許可以停下來問問自己:我真的看到全貌了嗎?
本文經授權轉載簡單心理(原標題:不管你說什麼,我都覺得不對|為什麼總有人會“習慣性否定”別人?)
責任編輯/ 李頤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