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究指出,對服飾店店員來說,除了衝上去問客人:「要找什麼嗎?」還有一個操作也很容易嚇跑客人,為了業績好,不建議大家使用。
長太好看、或是把自家產品穿得太好看
因為客人在買衣服時,通常很難獲得立即的客觀評價(就算帶上男朋友也沒用,妳懂的),此時眼前穿著同一件衣服的店員,就很自然地會成為比較的基準。
而如果這位店員穿起來很好看,多數人心理並不會想「我穿了也能這麼好看」,反而是通過比較產生「我穿一定沒他好看」,玻璃心碎一地的結果,就是再喜歡也買不下手。
其實我們每一個人天生都有股「想知道自己程度在哪」的衝動,而當缺乏一個像考試這樣的客觀評斷標準時,人就會自動將「他人」作為標準來評價自我,透過「比較」掌握自己在社會上的位階,這就是所謂的社會比較理論。
與他人比較既然是一種本能,那就不是一無是處,只要妥善運用,對生活當然也會有幫助。
「社會比較理論」其實就存在有向上和向下比較的區別:向上比較意味著和那些位居較優越社會地位的人進行比較,而向下比較則相反──你周遭總不乏過得比自己差的人。
適度的向上比較能激勵自身,而適度的向下比較,也能幫助自己在諸事不順時好過一點。但請記得「適度」兩字,因為越多的比較,只會讓你越不快樂而已。
這道理雖然簡單,卻是每個人都揮之不去的心魔,我們隨時隨地都在與他人進行比較:同梯賺得比我多、別人家小孩比我家乖、同件衣服別人穿比我穿還要好看等等,總想從比較中獲得快樂,自然會忘了光是獲得就足以使自己感到快樂。
請別忘記,真正的快樂,就是這麼樸實無華,不必比較。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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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柯翎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