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我很痛苦。」他說。
「好啦!我們來交換條件。」我緩緩的說,「第一,你認罪。第二,你答應我,終身不再自殺。第三,你不可以再對那些人做出任何犯法的事情。我跟你交換免費幫你爭取比較輕的刑度,陪你去開庭。」
他想了很久,會議室裡一片沈默。
「你知道的,我答應了就會做到。」他說,「第三個條件不能答應你,因為我好恨他們。」
「那你試試看嘛!」我說,「你可以把本來要給他們的訊息發給我,慢慢練習遠離這種痛苦。分手是需要練習的。」
「我問你,為什麼壞人都不會有報應?」他似乎軟化了。
我沒有說話,指了指天花板。
故事說完了。我沒想要讓你稱讚我,什麼我很仁心仁術之類的。我只是一個普通人,法律素養一般、時間很有限、能力就這樣。我從來沒有憤世嫉俗,因為我沒有權利這麼想,我還能幫助別人,接受別人的負面能量,但是那些人,他們可能正面臨人生中很嚴重的關卡,四肢健全、腦袋清楚,已經是上天給我莫大的恩惠,我怎麼還能憤世嫉俗?來找我的人,就是已經不知道怎麼辦了,我怎麼還能叫他們自己想辦法?我不會把這些事情當作潑屎,因為能夠接受別人的求助,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還不能理解?孩子,等到你長大,你就會知道了。能夠溫柔的、盡力的,幫助別人,是身為一個平凡人,所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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