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顯示,結婚前不濫交的女性婚姻比較幸福,男性卻沒有這種顧慮。」英國《每日郵報》(Daily Mail)頭版頭題如是宣告。
我花了點時間讀了幾段,才知道編輯不是在搞幽默。
雖然「一期一伴侶」有諸多益處,很多情侶到最後都覺得被束縛、乏味,或被視為理所當然。有人認為,漫不經心地進入婚前同居關係(如今這已經是我輩中人的常態),會像1939年朵芮絲.狄克斯對彼此認定族群提出的忠告:「這種事」有婚姻所有的壞處,卻沒有它的好處。
他們說,更嚴重的是,「這種事」的風險與長期代價,到最後會不成比例地落到女性頭上。就像那些外界期待她們抗拒「突破最後防線」衝動的女孩,如今「一期一伴侶」的女性經常聽見要她們「謹慎」的忠告。專家說,我們有責任控管兩性關係的進展。
到了現代,大多數權威人士已經接受女性可能也會想要婚前性行為的事實。不是所有男人都被假定為好女孩必須小心防範的猴急派。更常見的情況是,流行文化似乎懷疑他們都只是像《歡樂單身派對》裡的喬治.康斯坦扎那樣的大孩子。
在此同時,社會上有一種共識,認為男人有一輩子的時間,可以從一段感情逛到另一段感情,女人可以找伴的期間相對短得多,因為魅力會衰退,生育能力也會降低。根據這種邏輯,妳進入一期一伴侶所冒的風險與其說是危及妳的貞操,倒不如說會讓妳的身價下跌。
有個朋友已經跟很不錯的男友同居兩年,過得開心幸福,她媽媽卻是每天給她傳簡訊:沒有戒指在手,此處不宜久留!我認識那個媽媽,她不是跟女兒開玩笑,而我那朋友今年才滿26歲。
這種威脅背後的假定是——套用修改後的珍.奧斯汀名言——「任何有點腦子的單身女子,肯定想找個丈夫。」當然也有相反的情況:男人想娶女友,她卻還想繼續探索。我認識的同性戀朋友之中,就有不只一對因為這個理由分手。如果其中一個伴侶想更進一步,另一個卻不想,一場傷心就免不了。最大的困擾可能是:誰也不確定要試多少次。
人之所以不想結婚,可能有千百種理由。「彼此認定」族群(編按:認定彼此是伴侶,但拒絕走入婚姻)可能已經知道了。那時期的流行文化把家庭生活理想化,但大家都知道很多人妻人夫過得並不快樂。全美各地的弗洛伊德派精神科醫師都告訴病人,他們的不滿足是一種病。教會勸慰教友,可以藉由祈禱驅走枯燥與煩憂,因而吸引大批信眾。但很多孩子想必目睹了父母受苦的情景。
1960年,《紅皮書》(Redbook)雜誌編輯群發出問題:「年輕媽媽們為什麼自覺受困?」號召讀者來信提供看法,總共收到2萬4000封回函。坊間專家們認為,彼此認定族群盲目地摧毀自己的婚姻前景,他們可能只是在拖延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