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英文實在不好,儘管腦中百轉千回,能說出口的只有一句話:「是,她是個很好的女人。」我想,這樣也就夠了。
我常常想,如果我媽一開始就告訴我,她第一趟去澳洲時發生了什麼事,我還能不能這麼容易地學習「放手讓她自由」?如果她一開始把澳洲歐吉桑的背景講清楚,我有可能就算冒天下之大不韙,也要把她拿繩子拴在台灣。
澳洲阿伯年過70,是電力公司的約聘技師。說技師,是台灣客氣的說法,他是個技術工程人員,就是台電那種爬到高塔上維修電纜的工程師。70歲啊!爬高塔啊!摔下來不就……
阿伯曾有過2次婚姻。第一次結婚,生了3個孩子,太太是再嫁,也帶來3個。第二次婚姻,夫妻兩人也都是再婚,太太是第3次結婚,所以加總起來,很快小孩子的數量就超過10人。這要放在台灣,我會叫他給我滾得越遠越好,否則絕對打殘雙腿。
但我媽不太在意,她說:「不管是不是自己生的孩子,他都覺得那是孩子。」
又說:「他們真的很不在意再婚這件事,離婚和結婚好像很普通。」
我說:「如果是這樣,妳怎麼知道他真心想要和妳在一起?」
我媽說:「他說他愛我。」
話說澳洲阿伯在我媽第一次到澳洲時,表演了一通什麼叫做「有擔當男人」的戲碼。
我媽去澳洲的時候,阿伯剛剛離開雪梨,前往墨爾本,寄居在孫子家。他已經到達退休年齡,是因為人力短缺,更缺乏電力技師,所以用超齡雇用他。但這樣的工作是很不穩定的,有時一年一聘,有時一聘3年。那時他在墨爾本的電力公司待了3個月,墨爾本的公司時薪不高,但較為穩定,主要維護城市電力,不用每天跑來跑去,再來跟孫子住在一起,生活也比較有靠。
他的工作辛苦,是高風險高時薪的職業,但因為早年養這麼多孩子,又得支付第二任妻子的贍養費(她住在安養院裡),再加上他自己不善理財,雖然在黃金海岸有一間房子,但被第二任妻子帶來的女兒佔住,一住20年,一毛錢沒給,他房貸照付,不時還要出錢維修。
說也奇怪,對此老先生毫不生氣,照樣笑呵呵的,也不算帳。我媽說:「他真沒算計。薪水打進帳戶,銀行扣了多少,他自己都搞不清楚。」
他的墨爾本孫子本來就和這個爺爺不親近,只讓他住在自己家的車庫裡。現在看他帶了女朋友回來,態度更不好,指手畫腳地嫌棄我媽,老先生一看,立刻生氣了,當場跟孫子大發脾氣,把家當丟上他的車,立刻就辭職,帶著我媽穿越沙漠,開車去了伯斯。
我媽說起這段時,露出星星眼跟我說:「妳看,他是不是很man?是不是很有肩膀?是不是很值得依靠?他為了我連孫子都得罪了。」我說:「嗯,我懂。你們半斤八兩,妳也是一天到晚得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