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心就業計畫》打工族也可申請!最高補助一萬一可連續領半年

2020-05-06 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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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總統在勞動部部長許銘春等人陪同下,前往臺中神岡訪視精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中彰投分署提供)

蔡英文總統在勞動部部長許銘春等人陪同下,前往臺中神岡訪視精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圖/勞動部勞動力發展屬中彰投分署提供)

「你應該要知道的是:你應該要知道的是:因應被迫減班休息的勞工,勞動部推出「安心就業計畫」。只要有工作,申請的民眾每月最高可領11,000元的補助金,最長發給6個月。」

一、申請資格

(一)已參加就業保險,或是65歲以上,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但繼續工作且經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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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屬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或是與雇主約定固定工作日數及時間的工作人士。

(三)於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30天以上,並已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通報。

二、補貼金額及核發標準

(一)勞工減班休息後的每月薪資,與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兩者差額的50%,按月發給補貼。

(二)勞資雙方的協議薪資,最低以每月基本工資23,800元核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非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不在此限)

(三)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

(四)不可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訓練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補貼金額是以「勞工減班休息後的每月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內,平均投保薪資」兩者差額的50%,按月核發。(圖片截自勞動部官網)

補貼金額是以「勞工減班休息後的每月薪資」與「實施減班休息日前一年內,平均投保薪資」兩者差額的50%,按月核發。(圖片截自勞動部官網)


三、申請流程

減班休息的勞工於90天內,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例如:若於5月1日至7月31日減班休息,那可於5月31日至8月28日提出補助申請。

申請時,注意備妥以下文件:

●       申請書

●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等資料的委託書

●       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

●       勞工本人的存摺影本

四、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47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1.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411
 (受理轄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2. 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分機1811
 (受理轄區: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分機2121
 (受理轄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326
 (受理轄區: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分機3323
 (受理轄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責任編輯/周岐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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