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應該要知道的是:你應該要知道的是:因應被迫減班休息的勞工,勞動部推出「安心就業計畫」。只要有工作,申請的民眾每月最高可領11,000元的補助金,最長發給6個月。」
一、申請資格
(一)已參加就業保險,或是65歲以上,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或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但繼續工作且經雇主投保職業災害保險者。
(二)屬按月計酬的全時勞工,或是與雇主約定固定工作日數及時間的工作人士。
(三)於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期間內,經勞雇雙方協商同意減班休息30天以上,並已向地方勞工主管機關通報。
二、補貼金額及核發標準
(一)勞工減班休息後的每月薪資,與投保就業保險或職業災害保險的平均月投保薪資,以兩者差額的50%,按月發給補貼。
(二)勞資雙方的協議薪資,最低以每月基本工資23,800元核算。(庇護性就業之身心障礙者及非屬按月計酬全時勞工,不在此限)
(三)每人每月最高發給11,000元,最長發給6個月。
(四)不可同時領取「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之訓練津貼或其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之補助或津貼。
三、申請流程
減班休息的勞工於90天內,到工作所在地的勞動力發展署分署提出申請。例如:若於5月1日至7月31日減班休息,那可於5月31日至8月28日提出補助申請。
申請時,注意備妥以下文件:
● 申請書
● 同意代為查詢就業保險等資料的委託書
● 身分證或居留證明影本
● 勞工本人的存摺影本
四、聯絡窗口
勞動力發展署:(02)8995-6047
勞動力發展署分署:
1. 北基宜花金馬分署 (02)8995-6399分機1411
(受理轄區: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
2. 桃竹苗分署 (03)485-5368分機1811
(受理轄區: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
3. 中彰投分署 (04)2359-2181分機2121
(受理轄區:臺中市、彰化縣、南投縣)
4. 雲嘉南分署 (06)698-5945分機1326
(受理轄區:臺南市、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
5. 高屏澎東分署 (07)821-0171分機3323
(受理轄區:高雄市、屏東縣、澎湖縣、臺東縣)
責任編輯/周岐原
◎ 加入《下班經濟學》粉絲團,給你更多財經資訊
◎ 訂閱《下班經濟學》YouTube頻道,精彩節目不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