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監偷寄家信與私下往來結交官員
也許是因為這些生活中的不安全感更加深了對於家人的思念,清朝檔案與《刑案匯覽》、《清實錄》中常可以看到查獲太監偷偷寄信給家人,以及私下請託帶信出宮的案例。
國立故宮博物院典藏的《軍機處檔.月摺包》中便記錄了嘉慶二十二年八月二十一日,總管內務府大臣英和向朝廷奏報,有關審理宮中內左門當差太監王幅受擅自寄送書信給宮外家人的案例,並詳細記錄了太監王幅受寄出的家信內容。
此案中太監王幅受曾多次託人寄信給住在天津縣的母親。這些往來書信最後都被查獲了,奏摺附件中甚至還保留了一封王幅受母親寄給他的家書。由於這件事違反了宮中禁例,王幅受被治罪處罰。但事件的源頭,其實是紫禁城外的王母因為思念兒子,才託人帶信給在宮中當差的王福受。可是,儘管是母親的思念書信,也是被嚴格禁止的。當然依照律例而言,太監是不被允許私帶信件,傳遞私信也有相對應的處罰。
儘管觸犯宮禁,但這樣的違規事例仍然是屢見不鮮。畢竟思念家人、母親乃是人之常情。
只是宮中人偏偏是沒有這種屬於常情的權力。正因為如此,清代其實有不少太監逃跑的案子,試圖逃離這重重封鎖。而逃離宮廷的諸多例子,既有成功,自然也是有失敗的。被官府查拿到的逃跑太監們,多半也都得面對嚴厲的處罰。透過《內務府奏銷檔》中所記載的數件太監逃跑被官府捕獲的案例,我們可以得到一個概要的理解。
許多案例中,太監初次逃離被捕後,會被送回宮中,再作處置。多半的處罰是會被總管太監責罰,仗打六十下,然後再被判至吳甸、甕山等處鍘草一年。至於,有些多次逃跑成為累犯的太監,則會被加重處罰,例如被處以「鍘割野草二年」。這些逃跑太監們在接受割草勞役處罰完畢後,通常也不能回到原來當值的地方,只能被另外派到宮廷外圍的「端則門」等各處所,當差執役。
面對嚴厲的宮廷禁規,無計可施之下,宮中太監們有時也會與侍衛,以及在圓明園等處當差的滿族官員,結交朋友,進而請託幫忙代辦打點私人事務。但是事涉森嚴宮禁,稍有不慎,往往牽連多人。
例如嘉慶二十年七月發生的一起宮廷弊案中,便是與林爽文一案的逆犯後嗣林表、林顯兄弟倆人有重大關係。林爽文事件時,林氏兄弟因為年紀幼小,沒被牽連緣坐處死,而是被解送至北京閹割,充當宮中太監內侍。九死一生的情況下,兄弟二人順利生存了下來。
隨著時間歲月,在宮中當差的兩人,漸漸開始有了人脈勢力。不過,因為一時的得意,林家兄弟觸犯了太監不得與官員私下往來的禁規,犯了宮中大忌,引起一連串的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