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時候大家都背過三字經,裡面那句「融四歲,能讓梨」肯定人人朗朗上口,結果一個被神格化的幼兒,禍害千百年,成了佳話美談也罷,一不小心還被盲目大眾信奉為家庭教養的圭臬。
猶記兒時,老師在課堂上問老木(編按:作者自稱):「上完 『一籃子梨』,這課妳學到了什麼?」
老木回答:「我猜孔家的小孩應該是發現梨子很酸,但挑食又會被修理,所以才互相推來推去的!」
全班哄堂大笑,老師氣呼呼大喊:「安靜!安靜!妳不要搗蛋,這個故事是要你們學會禮讓,要兄友弟恭!」
將 「強迫禮讓」這種蠻橫行為合理化,日後勢必付出代價
「身為哥哥姊姊怎麼那麼不懂事?為什麼不讓弟弟妹妹?」
「你不是聽過孔融讓梨的故事嗎?幹嘛還跟哥哥姊姊搶?」
這一類的倫理勒索想必你我都不陌生,很多人小時候最痛恨爸媽這般這般,沒想到長大以後卻又繼續對著自己的孩子這般這般,在「知其然,卻不知其所以然」的儒家洗腦之下,展開了只講倫理不見道理的惡循環。
摸著良心說,當家裡的孩子們為了爭奪某件事物吵鬧不休時,還真是煩死人了,哪個爸媽不希望其中一人能趕快「讓一讓」?無論是大讓小還是小讓大,反正只要有人肯讓,這場惱人的紛爭就結束了,大人的耳根子也馬上清靜了。
但理想性往往是一種妄念,若只貪圖方便管理,硬將 「強迫禮讓」這種蠻橫的行為合理化,日後勢必是要付出代價的。
長期受讓的孩子,長大以後囂張跋扈也是剛好而已,而長期被迫讓出的孩子更危險,他將毫無選擇的成為一個懦弱無能的濫好人,或是在過度不滿的壓抑中崩潰,來個人格異常大反撲,這一類的社會事件從沒少過。
從你透過勒索的語言脅迫孩子禮讓的那一刻起,「禮讓」裡的「禮」字,就已徹底失去價值了。
迷路和dd兩兄弟的日常相處之中,老木從不採用「禮讓」這樣的概念,我們向來只提「分享」;老木深切有感,「禮讓」是來自禮教的約束,而「分享」才是發自內在的善念。
所以當孩子們告狀時,老木都得非常仔細地向他們說明:
「葛哥(或dd)沒有義務把喜歡的東西讓給你,他不肯給你並沒有錯,拒絕本來就是一種權力,但如果他願意大方分享,那叫恩惠,是因為他很善良,而且很愛你。
所以,在你獲得葛哥(或dd)的善待之後,要心存感激,還得牢牢記住獲得時的那份快樂,然後把這快樂複製再複製,讓美好的感覺無限延伸。
如果你們兩兄弟總是樂於分享,那麼,快樂的時間就會變多,因為所有的開心都會變成雙倍的。」
4歲讓梨的孔融,其實對爸媽充滿怨言
故事再度回到4歲讓梨的孔融,這位充滿美德的幼童長大以後發展如何呢?在斷章取義了千百年之後,其實的真實結局是這樣的。
後來孔融曾寫過一段這樣的文敘:「父子無親,情欲發耳,子母無情,物出瓶離。」譯成白話文本意為:父親對子女沒有情感,只是把孩子視為滿足虛榮心的欲望而已;母親對孩子沒有愛,只像是把瓶子裡的水倒出來一樣,不痛不癢。
另一段文字之中,孔融甚至表述了「如果父親行為不妥,鬧飢荒時寧可將食物分送給路人甲,也不給父親食用」的概念。
日後,曹操因為難忍孔融乖張自大、目中無人的個性,緊咬相關文載,並扣上「不孝」罪名將其誅殺,想當然爾,在權力的暗黑角力之下,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孔融未必真如曹操形塑的那般惡,但顯而易見的是,孔爸、孔媽確實令孔融經歷了某種不美好的親子關係,字裡行間都是心碎。
所以,盡信書不如無書,這故事的前半段享譽華人世界,事實上卻不如乏人知曉的後半段來得醒世。
老木深信我們的孩子個個都比孔融可愛多了,起碼他們天真一路,他們的美善也不會只停留在4歲的那一年,就算12歲的葛哥和8歲的dd經常為了吃冰棒吵架,也仍舊可愛。
其實孔融很累,大家都忘了他只是個4歲的孩子,也願千百年後的我們不做孔爸、孔媽,不以僵化的禮教,餵養出受傷的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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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謝孟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