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抽象與詭異的概念,因為我們與父母間,應該是愛,而不是孝,這種以下對上的概念。我們總是鼓勵臥冰求鯉、孟宗哭筍、黃香溫席,彷彿把自己整得不成人樣,這才叫做好人,然後製造出更多的家庭悲劇……」
過年將近,很多人都得要被迫面對一個問題,就是親情勒索。
在許多的問題裡,大同小異的心碎都一樣:「我有一個男友,我很愛他,但是我媽很討厭他,逼我跟他分手」、「我爸要求我必須在十點以前回家,否則就會抓狂」、「我媽很喜歡干涉我跟我老婆的互動,我覺得她是神經病,但是我很痛苦」、「我媽說,如果我繼續支持同志婚姻平權,就要跟我斷絕關係」、「我爸好賭,一直跟我要錢,不給就會說我不孝」等等,大概就是這些讓人不知所措的要求。
怎麼辦?沒怎麼辦,勉勵自己當一個不孝的孩子而已。
看到這裡,你可能想,這麼「大逆不道」的說法,怎麼可以說得出口?況且,民法有規定要孝順父母嗎?還真的有。民法1084條第1項規定:「子女應孝敬父母。」這種舉世無雙的規定,證明了我們國家真是以孝治國的好地方。
孝,本來就是一個非常抽象與詭異的概念,因為我們與父母間,應該是愛,而不是孝,這種以下對上的概念。我們總是鼓勵臥冰求鯉、孟宗哭筍、黃香溫席,彷彿把自己整得不成人樣,這才叫做好人,然後製造出更多的家庭悲劇。
各位同胞,逃避並不可恥,特別是孝順這種東西,而且非常有用。關於你現在遭遇的困境,有些想法可以跟你分享:
1. 父母生你養你,是他們自願的,請不要認為是天性
大部分的人對孩子有愛,但是也有許多人對孩子無感。「父母愛子女是天性」這句話,往下就會延伸出「子女孝順父母是應該」的結論。
2. 當父母年老,行有餘力就多照顧他們
有愛就多給一點,有錢就多花一些。但是如果什麼都沒有,照顧自己第一優先,父母本來就應該要為自己規劃未來,而不是年老後把孩子的照顧當作是義務。
3. 當我們成年以後,就應該學著自立
不要老是想要對父母吸血,他們辛苦一輩子的存款、房子,就是他們的。即使他們生前想給你,你也應該拒絕,因為他們的老年,你不一定有本事養得起。小時候讓父母養,是因為自己沒有謀生能力,到了現在還讓父母養,擺明在剝奪父母的生活水準。
4. 接受父母的好處,就要接受父母的干涉
就像是領了老闆薪水,就應該去上班工作。有條件的愛,本來就有條件;無條件的愛,不要問,很恐怖,代價會比天還高,因為不要錢的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