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皇帝的女兒不愁嫁,但看看明朝就發現,這事真叫愁。
明朝三個世紀的歷史上,共出生公主92位,但其中獲得公主封號的,只有77位,加上明朝開國皇帝朱元璋的姐姐與侄女,明朝擁有公主封號的女子,共有81位。之所以有些公主沒有封號,主要因為她們其中三十六位出生時早夭,許多人因此沒有冊封。在家庭子女地位上,明朝同樣重男輕女——公主的名分,並不是生下來就有的,就算你是皇帝的親閨女,也要老老實實地熬時間。明初的時候,通常是刻板到公主出嫁前兩天才給名分,後來總算政策靈活掌握,但也大多要到公主成年之後。
而如果細看這81位公主的「結婚率」,卻是一個差強人意的數字:下嫁者一共57位,剛剛過百分之六十。而這其中如願嫁得好郎君的,隨著明朝時代的演進,卻是屈指可數。
明朝公主的婚姻,和那年頭民間嫁女兒一樣,屬於包辦婚姻。在明朝朱元璋至朱棣三代帝王統治年間,公主的丈夫,主要是從勛貴子弟中選取。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公主擇婿到明朝正統年間的時候,也逐漸形成了制度化:一是禁止文武大臣家的子弟參選。二是駙馬的選擇,也是透過海選方式進行,由禮部主持,參選條件是年齡14至16歲,且擁有京城戶籍的在京普通官員以及良家子弟。要求容貌端正,舉止端莊,家室清白,富有教養。如果京城找不到合適的,就把選拔範圍,擴大到山東、河南、河北三地,通常都是以海選的方式選出三人,再由皇帝看,確定其中一人。有幸獲選的幸運兒,也並不是立刻就能娶公主,相反要先參加禮部舉行的駙馬「學習班」,學習合格後方能與公主結婚,也就是成為我們通常說的「駙馬」。
而對於平民百姓來說,駙馬的誘惑力是非常大的。明朝的駙馬,全稱叫做「駙馬都尉」,可以居住在國家贈予的豪宅裡,更享受每年兩千石祿米的高薪(折合台幣400萬元),每年的計劃外收入也多,比如有朝廷的贈田和賞賜,駙馬的父親也因此沾光,可以被授予兵馬指揮使的虛職並享受俸祿,兒子也可世襲成為錦衣衛指揮,屬於高級公務員。當然,從行政級別上說,駙馬還是屬於公主的下屬,見了老婆的面,依禮要向老婆下跪,公主吃飯的時候,駙馬更要侍立一旁,也就是公主吃著,老公看著,公主站著,老公跪著。對比駙馬一家的優厚待遇,這些算是「幸福的代價」。
為了這「幸福的代價」,在當時,每到招駙馬的時候,各地都有好青年趨之若騖。理論上說,以如此嚴格認真的選拔標準,如此富有吸引力的條件待遇,給公主選個好駙馬,貌似是沒問題的。
理論上是這樣,實際上卻全走了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