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房子全歸女方、外遇要賠500萬,這款婚前協議該簽嗎?從業10年法官一一分析

2017-06-15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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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購置不動產,一定要登記在她的名下」、「婚後我的薪水,除了零用外,都交給她統籌運用」、「如果有外遇,要我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並且賠償她500萬元」,一名與女友交往5年、論及婚嫁的男子,在討論婚事時女方提出了「婚前協議書」,要他同意許多條件。

這些條件該簽嗎?簽下去會有法律效力嗎?一名曾任法官10年的現任律師,一一道出台灣人不可不知的「婚前協議書」常識……

律師事務所來函

律師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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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高富帥,有一位交往5年、感情不錯的女友,目前兩人已經論及婚嫁。最近也開始討論到婚後的一些安排。父母親比較希望身為獨子的我能與他們同住,她則堅持兩人結婚後不要住在婆家。她說,如果要她接受跟我父母住在一起,則要求下面這些條件:

⒈ 她學的是財務金融,要求婚後我的薪水,除了零用外,都交給她統籌運用。
⒉ 婚後如果購置不動產,一定要登記在她的名下。
⒊ 我的工作必須長居國外,她擔心我外遇,如果有外遇,要我放棄小孩的監護權,並且賠償她500萬元。
⒋ 如果離婚,孩子都讓她擔任監護人,並且都要跟她姓。
⒌ 離婚後,每個月要我給她5萬元贍養費,跟一筆每月子女5萬元的扶養費。還要我負擔她的律師費。
⒍ 離婚後,我必須放棄對她的夫妻剩餘財產請求權。(但她放不放棄對我的?沒有說)

最近她說,如果我確定要娶她,希望先跟我簽這份婚前協議書。請問律師,如果我簽下去,這張婚前協議書有沒有法律效力?

PS. 律師,您的意見非常重要,關係到我的一生,如果這樣的協議有法律效力,我會慎重考慮要不要跟她進入這段婚姻。謝謝!

律師回覆

高先生您好︰

我深深覺得您這位「準」未來人生伴侶,實在是不可多得的新時代勇敢女性,讓我猜一下,她是否姓白?名叫富美?

說她勇敢,是說她所提出的這些條件,是有100個想結婚的人當中,101個人都想要對方答應的,卻沒有一個人敢要求對方在婚前簽下協議。

而大部分的人,都只能在婚後鬧得不可開交時,指著對方的鼻子大罵:「你婚前都不是這樣說的!」「你婚前答應我的都沒有做到!」一旦上法院爭財產或爭孩子,卻拿不出任何證據,證明當初對方曾經答應這些事。

說她勇敢,一般人都會顧忌親友的眼光,這些親友也包括您的父母,一看到女方婚前就把這麼多財產歸屬或分配的事情一一列出,似乎有點太精打細算,還沒嫁入門,就被貼上一張「精明媳」的標籤(男的額頭上則寫著「奸巧」兩字),感覺這個媳婦不好招惹,將來入門之後會不會得到公婆的信賴與喜愛,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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