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楊青矗原著「外鄉女」拍攝的電視劇已逐漸接近尾聲,片中高度寫實的場景與美術工程,服裝設計,都是故事之外製作單位特別用心的成果。
尤其筆者兒時家中從事的就是成衣廠的事業,特別翻出老照片出來,片中流行服飾的符合程度幾度令人會心一笑,一齣電視劇的考「舊」工程可以反應其嚴謹態度,令人激賞佩服!
全片的故事基底是一群工廠女工住在集體宿舍(雁南之家)所發生的各種情節,除了各單元的幾位主角所發生的個人故事,全片主要探討的還是當年的工廠生態與各種不利勞工甚至剝削的現象。
其中〈第三力量〉單元故事來到工廠被員工告發;未幫女工們作健康檢查引起頗大的風波,工廠想查出告宻者,也想平息風波。但方式卻不是幫所有女工作健康檢查而是發「模範勞工獎章」以及開「生日舞會」。
說起「模範勞工」獎狀,筆者婆家牆上就掛著一張,泛黃但好好的讓相框框著,可見當年(3、40年前了)這種獎狀真的很常見,並且還很受重視。
雖然故事中的秀卿並不肯接受,因為她並不以自己的女工身分為傲,但當年這種「模範勞工運動」真的是許多廠商為了拉攏員工每年舉辦選拔,或者發給每個退休員工以示表揚。
至於健康檢查,可惜在我待過的許多家中小型工廠還真的沒碰過,猜想原因之一是成本太高,之二應該是政府其實一直沒能落實勞檢,空有法條卻沒有執行力吧!
更甚者,現行勞基法如果要告發資方並不能匿名,因此像故事中找不到告發者的情形已經不會發生。因此,時至今日,除非不打算在待在工作單位,或者已經離開,誰會跟工作單位槓上?於是這麼多年來,我們的勞工法條是越修越進步還是退步了?是越偏向資方還是勞方?舞會這場戲,原著的這場原意是爲討好女工們,卻引發了哪些問題?
一是當年的社會上「男尊女卑」是一種常態,廠方的主管大都是男性擔任,工廠作業員則大都是女性。少數受中等教育的女性(比如周美娟)則不容易找到管理工作。
廠方要領班潘明玲作總招待,「招待」一詞美其名是一個「職權」,負責所有舞會瑣事,有權利支配所有零用金及人事。但觀其實,不就現場小妹嗎?並且零用金由員工福利金支付,福利金從薪資所得扣除,羊毛原來出自羊身上。
招待也沒有甚麼「權力」可言,端盤子打掃善後倒全是她的工作。那潘明玲為何還樂意接受?虛與委蛇?除了故事中與協理的不倫關係,她難道不想往上爬到管理階層?領班一職已經是攀上管理人員的台階了,她的全力配合不就爲了踏穩台階?
用故事裡所設定的角色來暗諷部分靠裙帶關係狐假虎威,以及陽奉陰違的白領階級,其實很貼切。何況歷史告訴我們,這類人在大小企業,甚至公門(政府機關)當中永遠都不缺,平凡踏實的勞工朋友們也只能自求多福,千萬不要碰上這類的主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