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這兩名凶嫌都把臉遮了起來,但蘇安很確定她認得出其中一人的聲音,是她室友的前男友羅爾(Lamont Rolle),綽號巴姆。這看起來好像是個很容易偵破的案子,因為被害人能夠指認出至少其中一名行凶者,但事實上案子並沒有這麼單純。除此之外,我們沒有指紋、沒有監視錄影畫面,也沒有DNA證據可以證明巴姆曾經到過犯罪現場。
此外,唯一的目擊證人就是被害人自己。而身為目擊證人的受害人,這麼說好了,本身也有一些問題。蘇安的工作是妓女,被搶走了一萬一千美元是她出賣身體所賺取的錢。她還患有氣喘、焦慮症、躁鬱症,同時也有毒癮,有長長一大串的前科,全都是因為吸毒和賣淫而被捕。更糟的是,她當時正在假釋期間。
像蘇安這樣的人很容易成為目標。他們經常是罪犯下手與施暴的對象,而且通常也都不是很好的證人,對於指認傷害自己的歹徒往往沒有太大幫助,很少能在法庭中獲得正義的伸張。如果有什麼事情是做了不需要負責任的,像巴姆這種下三濫心裡一定會想,那就是毆打並搶劫一個沒有人保護的個體戶妓女。他一定認為,就算蘇安有膽站出來,她也不可能做出可靠、能讓人信服並感到同情的指控—他差一點就猜對了。蘇安一開始錯認了另一個人為巴姆的同夥,這個男人符合描述,而且在案發之後沒多久,在離現場幾條街之外被警察逮個正著,結果他有鐵證如山的不在場證明,逼得布朗克斯地檢署只能撤銷對此人所提起的控訴。這次的誤認,再加上他們評估蘇安是個非常難搞且不穩定的證人,地檢署決定撤銷對巴姆的起訴。
儘管在布朗克斯踢到了鐵板,紐約市警局布朗克斯區強盜組的警探尚恩.巴特勒(Sean Butler)卻不願意就此放棄。他認為這是一件難度很高但意義深遠的案子,所以他把案子帶到我辦公室來,最後這案子的卷宗落在了肯恩.納瓦德(Kan Nawaday)這位專辦退休軍人幫派案的檢察官,以及負責販毒案的菜鳥助理檢察官塔提雅娜.馬丁斯(Tatiana Martins)的辦公桌上。(她後來成為偵辦公職人員貪瀆案的主任檢察官。)
這並不是典型的聯邦罪案,我們聯邦檢察官的管轄權非常有限,再加上這案子之前已經被地檢署撤銷過了。但我的同僚們是群大無畏的人,而且非常欣賞巴特勒警探誠懇、堅持的態度,所以他們重啟調查。
塔提雅娜後來見到的蘇安是個暴躁、憤怒而且身心傷痕累累的女人。生活從來沒有善待過她,她是個一塌糊塗的證人:不聽人說話、沒辦法保持冷靜,而且完全無法專注。再加上她非常、非常、非常地憤怒,當然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狀況。如果最後南區檢察官辦公室真的要起訴巴姆,那麼就會是由塔提雅娜帶著蘇安站上法庭的證人席,到時候她一定會碰上很多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