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年,我提名了暴力犯罪小組組長蘿莉.柯倫鮑姆(Laurie Korenbaum)參與角逐史丁森獎(Stimson Medal)。這份榮耀是由紐約市律師公會所授與,獎項以紐約南區檢察官辦公室的傳奇人物—美國聯邦檢察官亨利.史丁森為名。在超過一個世紀之前,他曾在南區檢察官辦公室服務,在更早之前,還曾擔任過美國國務卿及戰爭部部長。
史丁森獎是聯邦助理檢察官能夠獲得的最高榮譽。蘿莉對金融詐欺、網路犯罪或公職人員貪瀆向來沒有興趣,她的終身職志是追緝暴力犯罪、幫派犯罪,更特別熱衷於破解殺人命案。她在獲頒史丁森獎時的致詞,將焦點放在了暴力犯罪的受害者身上。以下是她所說的話:
我的工作是破解和起訴殺人案件,這份工作充滿樂趣之餘,更是意義重大,這完全是為了被害人及其家屬,希望至少能還給他們一些正義、幫助他們復原,儘管只是杯水車薪。雖然在我所起訴的謀殺案中,確實有許多被害人自己本身也是罪犯,但有很多時候並非如此。有時候只是一位十四歲的少女,不巧碰上有毒梟派殺手來暗殺對手而受到牽連;有時候被害人是毒販年輕的妻子,同時還是兩個年幼孩子的母親,她們只是跟丈夫同睡一張床上,碰上了丈夫的仇家衝進臥室裡掃射。有時候被害人是三歲大、穿著超級英雄睡衣的小男孩,在自己的床上親眼看見媽媽被人殺害,凶手認為他的年紀已經大到可以指認自己,所以乾脆斬草除根。
就算被害人本身也是個罪犯,他被殺害之後同樣也留下了愛他的人,那些能夠見到他不為人知的另一面的親友。這些親友同樣也是受害人,而我們的工作就是要還給他們一個公道。
我們是檢察官,不是法官。我們找出被害人,並盡力為他們爭取司法正義。這才是我做這份工作所獲得的真正獎勵,我愛這份工作,也希望自己能夠把它做好,讓某些人的人生能有一點點不同。
這正是檢察官永遠的使命。
蘇安的年紀大約三十出頭,和室友一起住在位於布朗克斯區的公寓裡。她是自雇者而且收入頗豐,但是把賺來的現金全都放在家裡,這可不是什麼聰明的做法。某個周間早晨,她被一陣狂暴的敲門聲吵醒,兩個戴著面罩的男人衝進門來,其中一人手上拿著武器。他們用封箱膠帶把蘇安綁起來,殘暴地用槍托毆打她,害她發生嚴重痙攣並昏了過去。兩人徹底搜遍了整間公寓,直到發現了一萬一千美元的現金,於是就把錢拿走了,在離開之前,其中一個男人還趁機性侵了她。
這場攻擊讓蘇安在加護病房裡住了十天,之後又在病床上整整躺了六天。她的傷勢包括了鼻骨骨折、肋骨骨折、嘴唇裂傷、頸部受傷,以及臉部挫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