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以法律明文將特定鯊魚魚種列為保育類、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為響應國際對鯊魚資源永續的相關措施,農委會也在2012年發布「漁船捕獲鯊魚魚鰭處理應行遵守及注意事項」,從近而遠、先大船後小船等漸近方式,推動「鯊魚鰭不離身」措施。在2008年及2018年,也分別公告禁止捕撈大型軟骨魚類鯨鯊及鬼蝠魟。
此外,針對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等較為脆弱的漁業資源,也在2013年以「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漁獲管制措施」追蹤其資源動態。而近年來隨著國際海洋資源保育進展,農委會也在2020年7月16日預告修正該法,預計禁捕大白鯊、象鮫及巨口鯊,共3種鯊魚。
合法捕撈、消費,創造真正的漁業永續!
依規定,沙魚煙等鯊魚製品的原料必須合法使用非保育類的鯊魚,但過去荒野保護協會發表的「愛鯊DNA檢測計畫」中,抽驗全台全台縣市鯊魚肉產品樣本,最終成功檢驗出DNA的548件樣本,卻發現仍有98%以上來自於近危、易危或瀕危等級的鯊魚品種。
時隔多年的現在,雖較少聽到台灣漁民捕撈保育類鯊魚的消息,但割鰭棄身的事件卻仍在發生。農委會漁業署提到,除了藉由法規管理,唯有漁民、消費者等各界共同努力,才能真正達到漁業的永續經營。我們吃的每一口都將決定未來台灣漁業的模樣。
文/蔡幸儒
本圖/文經授權轉載自食力foodNEXT(原標題:令人愛、令人恨!最具爭議性的海產小吃:沙魚煙)
責任編輯/連珮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