訂婚後發現未婚夫出軌,能要求精神賠償嗎?律師一篇文解答

2020-11-02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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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婚毀約,能有法律效力嗎?(示意圖/pakutaso)

訂婚毀約,能有法律效力嗎?(示意圖/pakutaso)

結婚是人生大事,而結婚的程序其實非常地簡單迅速,有證人、雙方在文件簽名,很快就能登記成功,而有些人為求謹慎或是因為個人信仰習俗,就會選擇在正式結婚前先以訂定婚約的方式,來讓雙方都能先放心,不過訂婚這件事會有法律效力嗎?因訂婚贈送出去的禮物我能夠在婚約解除後跟對方討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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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訂婚比結婚更來的簡單容易,只要訂婚的雙方皆同意,婚約就可以成立,不過卻不像結婚一樣有法律上的實質效力,民法有規定,不可以強迫對方履行婚約,假如對方因多方考量後決定不結婚,是不可以逼迫對方要完成婚約的。

那被毀約的另一方不就會白白損失了嗎?

這個部份不用擔心!讓我們來看看以下的例子是怎麼說的吧!

案例一:假設男方在訂婚時贈送了女方一只鑽石戒指,來當作是訂婚的禮物,然而因為一些原因,女方決定不履行婚約,這樣男方是不是就沒辦法討回戒指了呢?

其實男方可以女方要求返還贈與的這只鑽石戒指喔!因民法有規定,若因訂定婚約而贈與的物品,在婚約解除或撤銷無效時,可以向對方要求返還,而訂婚戒指是了雙方訂定婚約而贈送,因此當婚約解除了,男方自然可以要求返還。

假如今天A男、B女已經訂婚,並且也同意由B女來準備訂婚派對,費用先由B女墊付,事後再平分費用,雙方支付各半,然而在派對前,B女發現A男竟然又跟另一名女子訂婚,讓她感到心灰意冷,因此選擇解除婚約,這時女方可以向男方討要訂婚派對的費用嗎?

其實也是可以的喔!民法第977條規定,假如解除婚約,沒有過失的一方是可以像有過失的一方來請求損害賠償的,而今天女方為了派對支付了費用,卻因為男方問題而解除婚約,導致除了派對費用外還得要支付違約金,這時,女方便可以依此條規定,向男方要求一半的費用以及違約金的損失。

除了實體物品或金錢的損失可以要求賠償之外,精神方面如果有損害,也可以向對方來求償嗎?其實不只是實體損害可以要求賠償,若是精神方面有受損害,也是可以要求對方賠償損失的喔!

案例三:假設A男與B女在大家祝福下開心地訂婚,然而B女卻在訂婚後意外發現A男竟然跟其他女子發生性行為,讓B女受到極大的打擊,久久無法平復,這樣也能向對方要求賠償嗎?

雖然B女沒有財產相關的損失,不過卻因A男行為,解除訂婚,心情與精神皆感到崩潰,這時,因為造成婚約解除的過失是歸屬於A男的行為,B女便可以以精神受損為由,向A男去要求損害賠償喔!

雖然訂婚並沒有強制效力,然而卻會牽涉到很多的層面,不僅是財產損失問題,就連贈與物或精神相關的受損,也都會需要去負責,並不是單純解除婚約就能直接走人,所以要提醒大家,千萬不能因為訂婚的無強制效力,就抱著玩玩的心態去隨意與他人訂婚,若因自身過失造成婚約解除,過失方就需要付出相對的責任以及賠償,並非口頭上解約就能解決問題。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

責任編輯/焦家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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