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翁姓男子上月21日自香港返台,應居家檢疫14天,卻無視規定,分別在11月25日和30日外出,遭相關單位查獲,雲林縣政府衛生局今天下午將翁男安置到集中檢疫處所。
衛生局長曾春美今天告訴中央社記者,翁男上月21日自香港搭機返台,應居家檢疫14天,但是在25日卻私自外出剪髮,且突然發生癲癇,店家趕緊打電話叫救護車。
翁男送醫治療,醫療人員透過健保卡了解翁男是居家檢疫個案,因此安排在隔離室,當日由防疫計程車送回住處,繼續居家檢疫。
警方昨天發現翁男的手機定位異常,到其住所查看,發現翁男再度違反規定外出購物,警方依流程通報相關單位。
衛生局表示,翁男2度違反規定、不聽勸,因此今天下午由相關人員陪同將他安置到集中檢疫處所。
衛生局指出,居家隔離或檢疫的民眾,檢疫期間未依規定卻到處跑,可處新台幣10萬元以上罰款,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
衛生局已針對翁男曾到過的處所進行消毒,並告知接觸者應自主健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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