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局限制失扶險理賠範圍,有多家壽險公司已規劃將踩雷商品下架,但近日保險局卻不斷接獲民眾投訴,指出保險相關業者以「停售」作為宣傳來銷售失扶險保單,對此,金管會發出函令,要求銷售通路不得以停售作為宣傳,否則將以不當招攬開罰。
失能扶助險保障意外或疾病引起的失能,只要符合失能表定義即可理賠,保費又比長照險來得便宜,加上市場上部分保單設有「保證給付」機制,當確定為1至6級失能時,將保證給付10至15年不等的理賠,成為大家口中「賠得多、賠得夠」的保單,因此深受民眾青睞,成為近年來最熱銷的保單。
不過隨著時間一久,失扶險商品設計的缺失也浮現,其中包括高度競爭下,理賠範圍越來越寬廣,另外,不論被保險人生存與否,壽險公司都會理賠的「保證給付」,也造成「過度保證」、「高度競爭」的現象。
為了避免失扶險理賠損失率過高,金管會已要求保險公司依缺口增提準備金,10大壽險公司中,有8家決定評估調整商品內容,對於「保證給付」大多規劃下架,市場推估從明年起失扶險商品再也難見到「保證給付」。為了把握最後的銷售期,不少業務員直接以「停售」作為銷售的主軸,因而被金管會盯上。
金管會近期已發函壽險相關業者,明確要求保險業者不得營造商品停售效應。另外,也不可以對宣告利率或投資報酬率即將調降、儲蓄險將絕跡等字樣作為宣傳、銷售保單的口號。保險公司除了要將此列為內部招攬處立制度以及程序之外,也須要求往來的保經、保代確實遵守,以維護市場秩序。
文/李瑞瑾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好險網(原標題:失扶險銷售狂踩紅線 保險局函令嚴禁「停售」當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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