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討論百無禁忌
不論課題是同性戀、亂倫、人獸交……以至於今次要談的自慰,總之凡是道理可及的課題,原則上皆可是哲學討論的議題。討論禁忌絕非為了要從逾矩中獲得快感。首要的目的,是我們要以情理審視社會與人生,拒絕當一頭盲從社會規矩的豬。
話雖如此,筆者卻隱約感覺到道理在現實實踐有不少難處。在現今匿名發表言論盛行的網路世界裡,問題似乎不再是人完全避諱不談這些「禁忌」。匿名讓人暢所欲言,本身應是一門美事。不過,真誠反思與參與討論的人卻看來仍屬少數。更令人擔心的是,一些哲學文章像是純粹成為了立場表態的社交工具。若果哲學在社交媒體裡最終只是表達既有立場,而非促進真誠的理性討論或者思考,這多半是則壞事。當然,這些觀察或多或少只是筆者在杞人憂天。或許,我們應要願求的只是自由心靈一點一滴的漫長累積。想要實現任何遠大的理想,我們都需要一點耐性,也要反覆考慮推廣的方式合不合宜,摸着石頭過河。
哲學討論的論述固然有高下之分,卻很難有一種無容置疑的終極正確立場。引發思考與探索的問題,往往比直截了當的答案或者立場更為重要。在下面的討論,筆者亦較希望刺激讀者思考,而非給予鐵定的答案。
自慰作為個人的自由/權利
讓我們返回自慰的話題。現代人大多會認為這種行為屬於私人領域之事,只要在自己的房間或被窩裡做,便無不妥。這個常識般的想法,有着高舉個人自由的傳統哲學為其背書。 英國大哲學家密爾(J. S. Mill)在其1859年出版的經典著作《論自由》(On Liberty)裡提出了一條哲學原則,為這想法奠基。那條原則一般稱作「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
除非某個人的行為傷害到他人,否則那個行為不應該被任何力量(包括政府與社會)所禁止。
這條原則的重點是,只要沒有傷及他人,人就應該得到最大限度的自由。密爾緊接着以一句話完全道出了背後的高舉自由精神︰「個人就是他自己、他的身體與心靈的主宰(Over himself, over his body and mind, the individual is sovereign)。」你我可以選擇過彼此都不欣賞的生活方式,但只要那些生活方式沒有傷害別人,我們都沒有權去干預他人的生活。
如果接受上述的原則,我們似乎可以解釋或證成到今人普遍應該享有的諸多權利與自由,以及一些合理的限制。只要沒帶來任何實質傷害,我們便應該可以自由地發表意見、集會和做種種不同的事。那麼,自慰似乎就是其中一項不會傷害到別人的行為,因此我們亦可以自由地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