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登記結婚爸媽卻不肯,答應辦婚禮卻被要求更多…呂秋遠這樣開導煩惱的準新娘

2017-12-08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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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讓父母永久銘記在心,你的先生就是小氣、不願意付出、沒擔當、不愛你的人,那麼就照你的意思辦。這時候或許你的心裡會吶喊:「歹林啊!不是的,這一切都是我的意思,我老公是無辜的。」但是,不好意思,你的家人愛你,這是天生的,但是可沒必要愛他,這是後天的,帳肯定要算在他頭上。他們怎麼忍心,把「忽略娘家的卑微願望」這件事,怪在你這個可憐的小東西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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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知道怎麼做了嗎?

關於聘金的問題,分為大聘跟小聘。大聘,就寫本票九千九百九十九萬元,高高掛在婚禮布條上,然後寫上「這是給我老婆的愛」,然後不寫發票日與到期日。老公不願意寫?你放心,這張本票無效,因為沒有日期。如果懂法律的家人問你,為什麼沒日期,你就說,愛我是沒有期限的,然後叫他閉嘴。

小聘,大概就是幾十萬元搞定,即便沒錢,去借就好。交給爸媽以前,先跟爸媽說好,這是給你的私房錢,要用來裝潢新家/蜜月旅行/新房租金等,族繁不及備載的理由,如果他們不願意給你,那就哭窮裝傻,最後把錢拿回來以後,立刻拿去還,最多就是損失利息而已。

黃金飾品,這種東西離婚的時候很麻煩,都會計較要不要還給對方,為了杜絕後患,不要互相餽贈也是可以的。但如果家長堅持,那就去T牌金飾店租借,當然也不要跟爸媽說,不過請記得保險,也記得要還。

至於六禮,日頭餅隨你媽開,反正也沒多少,總不會有上千盒,這就當作給爸媽友人的小禮物,讓他們知道你結婚了。合餅,就是挑好吃的而已,也不會有上千盒,同樣可以當作給朋友的手工餅乾點心。其他六色喜糖、爆竹捧花,糕餅店都會幫你搞定,最後的頭尾禮,可以挑自己喜歡的衣服與鞋子,反正以後正式場合穿著都可以用到,應該也不用太計較。

這樣你可以理解嗎?其實你可能會覺得很辛苦,為什麼婚姻在一開始就得要演戲給大家看?不過這就是無奈的現實。就像是網路流傳的一個故事,媽媽每次看到金馬獎最佳女主角,都會不屑一顧,問她為什麼,她就會說,老娘演了五十年,你爸都沒發現,我才是最佳女主角吧?

婚姻裡有虛偽,也會有真誠,重點是,要好好跟對方過生活,面子可以虛偽,但裡子得真誠。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臉書
封面圖片僅為示意圖,非當事人

責任編輯/林安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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