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llie Bly,原名叫 Elizabeth Jane Cochran,Bly 是她的筆名 ,1864 年 5 月 5 日 生於美國賓夕法尼亞州科克倫的米爾斯小鎮(Cochran’s Mills)。發現這個地名和她的名字有什麼關聯了嗎?Cochran 這個村鎮可是由她父親建立的,父親叫 Michael Cochran,地主和法官的身份讓他積累了很大一筆財富。
不幸的是,她 6 歲時父親突然去世,而且生前沒有立遺囑,所以也沒有辦法從法律上繼承父親的遺產。只有母親一人操持整個家(她還有5個兄弟姐妹),或許是幼年的艱苦生活,塑造了她獨立的個性和超凡的勇氣。
為了能夠儘早替母親分擔養家的辛苦,她進入印第安納師範學校,希望成為一名老師。然而剛開學沒多久,就因財力不濟輟學了 ,隨後跟著母親搬到匹茲堡。你以為她會像大多數人一樣,輟學之後,就找不到人生方向了,隨波逐流了嗎?
並沒有!她有事沒事會看看書、讀讀報、陶冶陶冶情操,有一天,她在《匹茲堡電訊報》上看到一篇歧視女性的報導,那篇報導說女性就該待在家裡,不應該上學受教育也不應該出來工作,作為女權主義的捍衛者,當時 21 歲的她立馬怒寫一篇文章駁斥這種觀點,然而她沒想到,報社的編輯看到她寄來的斥責文章不僅沒有生氣,反而決定給她一份工作機會。
於是,她就這樣走上了記者的道路,那家報紙叫《紐約世界報》,他的老闆是約瑟夫·普立茲,沒錯就是創辦普立茲獎那個普立茲。
而真正使她出名的是新聞史上第一次用生命做調查,那個時代的記者,通常就寫寫園藝、時尚等輕話題,但她不同,她喜歡揭露社會陰暗面。首創「臥底記者」的暗訪,她當記者之初,需要裝成裝瘋混進紐約的一家精神病院。
1887 年的一天,為了能讓自己順利被精神病院收容,Bly 在鏡子前練習了一晚「精神錯亂的表情」,她對著鏡子撕扯自己的衣服頭髮,表現出各種「瘋狂」整夜不眠。
次日她就住進了一家名叫「Nellie Moreno」寄宿公寓。當晚,她故意鬧事。Bly 堅決不上床睡覺,說她害怕其他房客,並且認為他們都「瘋了」。她後來寫到那是「我一輩子中最爽的一個晚上」。
她的賣力表演甚至騙過了專業人士,好幾位醫生給她做了檢查,都說這女的瘋了。「我覺得可以放棄治療了。」其中一位醫生說。BELLEVUE 醫院精神科主任也說她「毫無疑問是瘋了。」醫院裡的醫生和法官最後都判定她有精神病,最終她「如願以償」被送進了那家精神病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