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為什麼一定要死板板把中文所有的文字都用英文表達出來?要知道,美國人的講話是很懶的,非常務實主義且要求簡潔有力;反之,中文文化圈的說話表達講求美感與詞藻,會有很多修飾性的詞彙穿插其中,特別愛用奧義很深的成語(鶼鰈情深、駕鶴西歸)或客套話(祝你福如東海壽比南山、牛年到,金牛旺旺來),所以在表達上往往把句子拉得很長,實際上只是要表達一個很簡單的概念。再說了,你覺得外國人會懂什麼老翁和馬的故事、誰騎了一隻鶴往西邊飛、東海是哪裡的海、南山有多高嗎?何不用外國人已經有在使用的那三個單字來解決就好?
如果只是其中一句話被改得那麼長,那倒也罷,如果每句話都被改成這樣,我是讀者的話會讀到累死。你可以想像得到吧?這還不包括它把我的語法和用字遣詞改得非常「中文風」,而且整篇改得滿江紅,我若不切換成中文腦還真看不懂它改出來的英文。這就是我困擾的點。
這麼說好了,它用中文的表達習慣(華麗詞藻多、修飾多、虛詞多)來思考英文和改英文時,改出來的英文就會充滿一堆在外國人眼中可直接剔除掉的「雜訊」,甚至是「中文會講,但英文根本不會那樣講的話」,所以中式英文的特色就是既雜又臭又長,讓人完全看不出重點與文眼是什麼。從頭讀到尾就是一個感想:「這倒底是想說什麼?」如果一篇外文讓外國人看到像迷了路,甚或是誤會了意思,這篇外文基本上就跟白寫了一樣。
其中一次蠻詫異的事件,是它跟我說英文的動詞complete(完成)的後面只能接單一個名詞(例如We completed vaccine manufacture,我們完成了疫苗的製造),而不能接一個小句子(例如We completed manufacturing 1 million vaccine doses in a month,我們完成一個月內生產一百萬劑疫苗)。
我當場傻眼,它的語法概念和我每天從外國節目、報章雜誌和書籍接觸的英文完全牴觸。我超常聽到後面接一個小句子啊,這不是超正常的嗎?我不知道它是從哪個文法書或老師學來這種觀念,但我很確信它沒有實際查證過,因為它認為自己肯定不會錯。這就是自滿的盲點很恐怖的地方。
為了讓它看到自己的盲點,我花了點時間做了調查,不出三分鐘,讓我找到一篇總部設在英國的製藥廠所發布的財報新聞稿,裡面就有一段英文使用了complete這個字,後面接的就是一個小句子。財報是不可有毫釐之差的,所以這種新聞稿一定有經過用詞的仔細校稿才會公告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