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下又不會少一塊肉,為什麼偷窺違法?哲學大師舉這個例子打臉愛狡辯的變態

2018-03-01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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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蒂在海邊漫步,一群流氓拿石頭丟她,此時她受到了傷害;札希拉戴著穆斯林頭巾,在公園裡走著,幾個混混將她洗劫一空,此時她也受到了傷害。做為約翰.史都華.彌爾(John Stuart Mill)的追隨者,許多人都認為人們有自由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只要不傷害到他人就好,除非別人自願被傷害。這就是彌爾的傷害原則。在沒有合理緣由且未經同意的情況下,流氓與混混傷害了他人,而他們根本就不該這麼做。此時,我們的難題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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札希拉是名信奉伊斯蘭教的端莊女子,在她更衣時,她不知道有個名叫湯姆的男子正在偷窺。她完全不認識湯姆,也不知道他的偷窺癖好,但這樣她就不會受到傷害了嗎?她很喜歡在自家院子裡消磨時間,不過當夏日炎炎,她便會待在室內。而她的鄰居曼蒂則喜歡裸體享受日光浴,札希拉覺得這讓她很不自在;但札希拉有因而受到傷害嗎?札希拉知道曼蒂的私生活有許多爭議,而且也不相信宗教、先知或聖經。曼蒂繼續過著札希拉不認同的生活。儘管兩人隔了一道簾幕,札希拉是否會因此受到傷害?

曼蒂在公共海灘做日光浴,上半身一絲不掛,而海灘上的其他人也同樣如此。許多路過的男性不時向曼蒂瞥去,使她感到不舒服,這樣她是否受到了傷害?一群包括札希拉在內的基本教義派的穆斯林,與福音教派的基督徒難以取得共識,因此在海灘上發起遊行。

他們舉起標語譴責無神論、反對公開場合裸體與不道德的性關係。這是否為曼蒂帶來更多傷害?當有人朝著她的朋友、家人與她自己大喊「下地獄」時,她感到十分難過:「怎麼會有人有如此惡毒的想法?」

曼蒂離開了海灘,札希拉也離開了遊行。她們都搭火車回家,碰面時只能尷尬地點點頭。車廂內充斥著從耳機漏出來的音樂節奏、人們操作手機的聲響,以及其他更糟糕的噪音。回到家後,她們仍逃避不了附近建築工程的鑽孔聲;而在有些晚上,她們的思慮與睡眠也會被汽車與家庭防盜警報打斷,而那些全都是錯誤警報。但是她們是否因此受到傷害?

隔天,一個晴朗的午後,曼蒂又在院子裡做日光浴。她突然間感到一陣困窘,因為她惹惱了她的穆斯林鄰居;而她那正待在室內的穆斯林鄰居,也因為斥責了曼蒂而渾身不自在。

傷害從何而起?又因何而終?

彌爾經常因為未定義「傷害」而遭受批評,但其實有了定義也沒什麼用,你可以翻閱本書〈迷思15.辛勤工作還是輕鬆度日?〉關於定義「遊戲」的問題。即便彌爾給了明確的定義,前面那些有關「傷害」的疑問依然不會消失。最終,我們必須因地制宜,將不同狀況考量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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