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買法拍屋撿便宜,但又怕踩雷?專家透露必學攻略,一次搞懂市場的眉眉角角

2022-01-08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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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人會選擇投標法拍屋是因為比一般房屋的價格便宜許多,但法拍屋不能事先入內看屋,是一大缺點,知識長在這邊教大家透過一些方式去了解房屋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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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拍屋公告》

依法規定,法拍屋公告拍賣時會標示凶宅、海砂屋、輻射屋等重大瑕疵,另外也可以從法拍公告的「備註欄」了解有無車位、有無租約…等法拍屋現況。

《現勘訪查》

雖然重大瑕疵會公告,但假如是漏水等小狀況一般人就無法得知,未來搬進去後發現問題會因法院不負責瑕疵擔保責任而無法請求賠償。

所以一定要現勘附近同棟大樓或同社區的房屋,這樣不僅能推測室內的格局,還可藉由詢問街坊鄰居或大樓管理員,了解法拍屋有沒有什麼須注意的小狀況,或藏有其他風險。

《調閱謄本》

另外,還有一個眉角是讀者們要小心的:如果原屋主涉犯刑事案件(該不動產可能是犯罪所得),那這間法拍屋就有可能被登記「禁止處分」——也就是不得對該不動產為一定的法律行為,例如所有權登記,意即投標人即便於法拍程序投標成功,也無法將該法拍屋登記在自己名下,因此必須額外花時間(要看該法拍屋涉及的案件嚴重程度,從數個月到數年的等待都有可能)向法院請求解除禁止處分後,確認禁止處分塗銷登記完成才能再為不動產所有權登記。

要避免買到這種法拍屋,知識長建議大家事先調閱謄本確認,如果發現有禁止處分登記就可能要再多加考慮,以免不敷成本。

(延伸閱讀:法拍凶宅》驚!「要洗白,太容易」 投資客凶宅漂白術該如何破解?

第3步:購買資格&資金規劃

《什麼人能投標》

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70條第6項規定,只有債務人不能投標,一般民眾只要備妥資金都可以去競標。

因為法拍本質上是以債務人為出賣人,一般民眾為買受人的買賣關係,如果債務人可以應買,就有債務人同時是買家跟賣家的身分衝突問題,無法成立法律上的買賣。

如果債務人想要拿回該法拍屋,依照強制執行法第58條的規定,只要債務人於拍定前提出現金清償債務,即可聲請撤銷查封。

當然債務人也可以找親戚代為購買,但如果是由債務人之子女得標買回的話,除非子女本身有相當之財力,否則購買的資金來源可能會被視為贈與而受到國稅局追查。

P.S近期就有立委在財政委員會上質詢此事,財政部長蘇建榮表示,針對這種情形會請國稅局釐清是否有「假買賣、真贈與」的事實。

《資金規劃》

資金規劃是買法拍屋前的重要工作之一,事先周詳的規劃才能確保順利完成法拍屋的購買,這部分最常聽到的問題就是:「買法拍屋能夠貸款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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