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跟前任復合嗎?心理專家:先想這5件事,再考慮要不要「重蹈覆轍」!

2018-04-19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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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不論在婚戀咨詢或是心理輔導方面,都經常被客人問到一個問題:我應該跟前任復合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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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一段感情走到了盡頭,而其中一方狠心提出分手,被分手的一方,往往因為種種原因而希望去挽救這一段感情。但筆者提提大家,當決定行這一步的時侯,且停下來想清楚,因為可能行錯這一步的話,到頭來最終受害者會是你自己。

理由1:分手原因就是不愛你

不論男女,當其中一方無故被分手的時候,情感系統會發出不同的應對信號,有人會出現驚訝,憤怒,傷心,或者被出賣等負面情緒。而當人的理智被這一些負面情緒所支配,情緒失控後,常做出一些不合常理,甚至傷人不利己的行為。(延伸閱讀:為何男人明明想分手,卻不主動開口?

在婚戀顧問的經驗而言,對於提出分手的一方來說,不管用上的是什麼樣的千萬個不同理由,一切說得再美麗,都只是一個藉口,根本答案好簡單,就是對方已經不再愛你,而且亦都證明這段關係是無法結果的。這個時候,我想你冷靜來去想一想,為何你想要回一個不愛你的人,和一段沒有作為的愛情?留住對方到底有什麼意思?你最需要是克服及面對這一刻的憂傷,面對後就能放下。

理由2:你是想要他,還是他做的東西?

有些個案會用盡所有手段/方法,甚至在網路上找尋「高手」幫忙出手相救。假設這一刻你十分之幸運,你所用的方法有效,而且成功把已經死心的另一半留下來,但請問這一個沒有了愛的軀殼留下來,又有什麼作用?由不同的經驗中發現,有很多個案失戀之後發現不捨得對方,其實只是因為習慣不了一個人的孤獨。

可能,你掛念的是他的一個吻?每日早上起床的第一個甜蜜短訊?或是他陪伴你的每一個早/午/晚?可能,以上全部皆是,但亦可以不一定是由他去給你。你可能留戀的只是這些事情,而不是針對他這個人。所以這一刻,你應該反問自己,真的只有他才做到嗎?你想要的是他,還是只是懷念他給予的這些舉動和東西而已?(延伸閱讀:分手後的同居,是兩人的『共謀』

(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很多個案失戀之後捨不得離開對方,其實只是因為習慣不了一個人的孤獨。(示意圖非本人/翻攝自youtube

理由3:他真的是那麼完美嗎?

當一個人被無故分手,最常見的心理狀況是無限量的去把前任優點化。個案會不停去回憶,甚至無限量去放大前任的好處,不停的去說服自己,可能永遠都找不到像他一樣的好伴侶。這時候,筆者通常都會叫顧客冷靜下來,細想這段感情上的優劣之處,甚至會叫個案仔細地把想到的每一項都寫下來,慢慢檢視,好讓自己可以冷靜地比較。因為只有平靜下來,才可以去作出客觀的分析,而不致於做錯決定。

理由4:要改變自己或對方,談何容易

就當你已經決定你會不顧一切,怎樣都要把前任追回來的時候,筆者會叫大家想一想,你覺得這一段感情在復合之後又可以維持多久?可能你會自作聰明的想:如果你不去改善自己的壞習慣或者壞脾氣,只會再走回頭路而再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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