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去年通過修法,限制預售屋及新成屋換約轉售,炒房若損及公眾,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草案仍在討論中,但已列為優先法案,希望這會期能通過。
炒房損及公眾最高關3年!內政部列為優先法案
內政部出重手修法打炒房,在去年底的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及「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並陳報行政院審查、同時蒐集各界意見及研議相關配套措施。
5大修法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與新建成屋換約轉售、預售屋解約需30天內申報、嚴禁製造熱銷假象等炒作行為、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以及檢舉獎金制度等。
「限制換約轉售」部分,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新台幣50萬元到300萬元。
草案中也明定禁止炒作行為,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100萬元到500萬元;如果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並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元到5000萬元。
花敬群向記者表示,草案送到行政院後還在討論中,主要是立委有意見,討論完才會知道是否會再調整、以及調整的幅度,刑責的部分是大家希望要多討論的地方。但內政部仍盼修法在這會期能通過,並已列為優先法案。
另外,行政院去年初拍板暫緩換發數位身分證,須立專法後再依法辦理。內政部長徐國勇日前受訪時曾說,內政部已召開6次會議,積極進行專法審議,可望在這會期將草案送到立法院,並在立法後的2年內完成換發工作。
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相關草案都在進行審查;至於新會期的重點法案仍在盤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