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買了槍,竟直接在店裡上膛自殺…她道出美國買槍經驗,過程簡單到令人瞠目結舌

2018-04-10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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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定了槍後,就要進行信用調查。Kevin 跟我要了駕照去,開始在電腦上填表格。這個電腦有兩面螢幕,一面對著Kevin,一面對著我。Kevin 一邊填,我這邊就可以看到他在填什麼。都是些基本資料,像出生年月日、地址電話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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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信用好得很,申請信用卡、買車、貸款,從沒有被拒絕過。我只是不懂,買槍跟信用好壞有什麼關係,借錢會還錢的人比較不會拿槍亂打人嗎?

我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惑,Kevin 笑著說,信用調查只是比較婉轉的說法。事實上是做背景調查,主要看你有沒有犯罪記錄。這部電腦是連到美國聯調局的資料庫,如果資料顯示你沒有犯過聯邦重罪,就會通過你買槍的申請。接下來,表格又問了我一些問題,像是我有沒有非法食用大麻或鎮靜劑、抗憂鬱症、麻醉藥?有沒有被法庭認定有精神病或曾在精神病院就醫過?我是不是在幫別人買槍?我全都答了no,但這全部都是榮譽制,也就是說了就算數,完全不需其他文件佐證。而且請注意,藥物食用像大麻或麻醉藥只要是合法使用是沒有問題的。精神病也是要嚴重到曾住院或上到法庭才不能買槍。

填表時,Kevin 跟我說,根據我們所在的新墨西哥州州法,帶槍在身上,必須要露出來,要給人看得到。隱藏式帶槍得去上個十五個小時的課,有點像考駕照。也就是說,只要我很愛現,就可以不用去上課。這是什麼法律?我又跟Kevin 表達了我的疑問,Kevin 又笑著說,他只知道這是個很老的法律,理論上看到別人也帶槍,會減少衝突升高的可能性,他自己就沒有隱藏帶槍的執照。

我更覺得奇怪了,也就是說我跟人吵起來時,因為看到別人帶槍就不應力爭到底,識時務者為俊傑?相對的我如果有槍,講話就可以更大聲嗎?這是什麼公平正義?我回去又查了一下,Kevin 的說法不是沒有根據,但比較正確的說法,應該是在十九世紀初,那是美國印第安人還很風光的時候,在美國普遍接受擁槍自保的概念,但當時大家都是明著帶,只有不法分子才是暗著帶。所以法律規定,限制暗著帶槍的權利,主要是保留給執法人員。但到了二十世紀中葉,反槍運動已經開始,很多州不願禁槍,就通過這個隱藏式帶槍得上課的規定,做為妥協。我個人認為,這正是民主制度的弱點之一,因為要妥協各方意見,最後就出現這麼一個四不像法案。

我填完表格之後,Kevin 將文件用網路送出,馬上便得到美國聯調局回答yes。刷了信用卡,Kevin 將槍放到盒子裡,跟我說:「這槍是你的了,但我得跟你走到門外才能給你。」我一邊走,一邊問Kevin 為什麼他非送我到門口不可,我非常確定不是因為我是大戶才有此待遇,我只買了他全店裡最便宜的一把槍,而且連子彈都不肯買。Kevin 說,他們今年二月,有個客人在隔壁小鎮的另一個分店買槍,子彈也一起買了。但槍一交給客人,客人直接在店裡上膛就開槍自殺了。從那之後,店裡就規定,要送買槍的客人到門口,在門外將槍交給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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