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公司劉姓負責人民國102年標得台北捷運燈泡耗材標案,為節省成本,竟自淘寶網站購買中國製燈泡蒙混原廠過關,詐得新台幣223萬多元。台北地檢署今天依詐欺罪起訴劉男。
另外,台北捷運公司趙姓處長等6人因而被控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等罪,檢察官查無涉及圖利等不法事證,予不起訴處分。
檢方調查,台北大眾捷運公司於102年6月辦理「高運量行控中心背投影監控(視)設備維護工作」限制性招標,劉男的公司以606萬9000元得標,約定其中投影燈泡模組,限用比利時商BARCO公司的原廠材料。
檢方查出,劉男指示員工上網比價,在中國淘寶網找到位於海南島的某家科技公司販售相關燈泡模組,劉男先買4組測試通過北捷查驗,然後進貨63組,遠低於原廠及台灣代理商的價格。
劉男的公司後來承包內政部戶役政系統爆發弊端,台北市政府同步檢視劉男公司的標案,全案因此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