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再起,防疫保單又大熱賣之際,傳出一則關於「陪同隔離」的拒賠案,因官方支持保險公司拒賠,形成對消費者相當不利的局面。此案拒賠的理由似是而非,是典型的保險話術模式,很容易唬人,但其中沒什麼學問,只要稍加拆解就能推翻。
今年1月上旬有孩子因為幼兒園感染事件而被要求隔離,其家長也被衛生機關要求居家隔離,該家長在申請防疫保單理賠時被台灣產物保險公司拒賠,其拒賠函主要是說:「台端雖接獲隔離通知書,但遭處分隔離之原因係照顧需求而非與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有相當接觸所致,非屬保單契約條款約定之承保範圍,依約欠難給付」。[1]對此有媒體報導:台產指出,因為有些幼稚園小朋友被隔離,需要家長照顧,所以才會出現較多大人須陪同隔離的情況,「陪同隔離」並非保險的本意,理賠須建立在損害賠償的原則上。[2]綜合本報導與拒賠函,台產公司應該是認為「陪同隔離」不是保險條款的「隔離」而拒賠。(延伸閱讀:為什麼防疫保單大賣,可能讓保險公司自身陷入重大風險?)
金管會保險局認同業者立場
對於此案,金管會保險局長施瓊華表示,由於陪同隔離,並不在契約條款範圍,因此無法獲得理賠。….. 家長陪同確診者之隔離是「自願」被隔離,不在契約條款內的理賠範圍,因此不能理賠;她並舉例,過去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也有案例,是父母確診但需要去照顧小孩,因此,而陪同隔離的小孩決議不理賠。[3]
其實,本案爭議的保單條款有約定:依中華民國各政府機關為防治法定傳染病之需要,被認定應接受居家隔離、集中隔離、隔離治療、居家檢疫或集中檢疫者,本公司依照本保險契約的約定,定額給付「隔離或檢疫補償保險金」。[4]這條款相關於本案的部分是說,只要政府基於防治傳染病的需要,被保險人被要求居家隔離、集中隔離,保險公司就會給隔離保險金。也就是該保單熱賣時許多媒體解讀的「隔離就賠」10萬」[5]、「拿到隔離通知書就賠10萬」[6],並沒有拒賠函上新添加「與肺炎個案有相當接觸所致」隔離才能理賠的條件。「要收保費時有賠,要給理賠金時就沒賠」,是本國保險業慣用的伎倆,也是幾十年來很多國人對保險公司痛恨的原因之一。
為何台產公司會這樣做?很多人用保險法、傳染病防治法等深奧學問去解讀,但這件事非常簡單,就像夜市套圈圈的攤位上,老闆說套中狗玩偶就給,當有小孩套中時,老闆卻說要套住狗玩偶的兩隻耳朵才算套中[7]—這沒什麼學問,就是市井無賴而已。保險公司沒學問的耍賴,如上簡單分析,也沒用到什麼學問就可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