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曼大道、福煦大街、藍斯洛博士路、保羅.杜美大街、忒阿杜勒.里伯路、克勒貝爾大街、拉斯帕伊大道,這些全是巴黎市區響叮噹的路名。但如今還有誰曉得這些路名紀念的是什麼人?猜猜看,這些人從前是做什麼的?
他們無疑都是所處時代的重要人物,有的是都市計畫師、有的是將軍、有的是學者。假設你生在當時,受邀與喬治—歐仁.奧斯曼男爵(Georges-Eugène Haussmann)共進晚餐,你可能會感到無上光榮。
如今呢?當你步出拉法葉百貨公司(Galeries Lafayette),踏上奧斯曼大道,你才不會想著這些。你的手肘上可能掛著購物袋,裡頭裝滿了你真正需要的東西。此時正值夏季,大道上蒸騰的熱氣猶如一面液態玻璃,融化的香草冰淇淋先是滴到你的T恤,又流到百慕達短褲上。摩肩擦踵的觀光客搞得手指黏膩的你更加惱火;事實上,你也是個觀光客。最讓你心煩意亂的,莫過於在這條紀念某位德高望重的都市計畫師的石頭路上,從你身邊呼嘯而過的車輛。你一點也不在乎他的大名。奧斯曼,誰啊?早被歷史的蜱蟎啃光了!
如果奧斯曼、福煦(Ferdinand Jean Marie Foch)或拉斯帕伊(François-Vincent Raspail)這些人的鼎鼎大名,其「有效期限」大約只有四個世代,那麼,當今一些知名人物如雷貫耳的名號勢必也會在幾個世代後無人聞問。也就是說,一百年後,最晚兩百年後,將幾近無人知曉比爾.蓋茲、川普或梅克爾(Angela Merkel)是誰。至於你我這種名不見經傳的升斗小民,也許幾十年之後便無人聞問。
假設A和B是兩種不同類型的人。A類型的自我價值感高張,B類型的自我價值感則低落。如果有人偷了他們的食物、搶走他們的棲身之所、奪走他們的伴侶,B會冷靜地反應,說這就是人生,我會再去找別的食物、別的棲身之所、別的伴侶。A的反應則相反,他們會發怒,激烈地捍衛所有。問題來了,哪種類型比較有機會將基因傳給下一代呢?當然是A。事實上,沒有一定程度的自我,一個人是不可能存活的。你不妨試著一整天都不講「我」或「我的」這類用語。我曾經這麼嘗試,結果嚴重破功。簡言之,我們都屬於A類型。
問題在於繼承自A類型祖先的自我價值感弄亂了我們的人生,因為它太過敏感了。我們就連面對最微小的侮辱都會爆氣,縱使這些侮辱和石器時代的種種生命威脅相比簡直可笑至極。別人不太稱讚我們、別人沒有對我們付出的努力給予適切的回應、別人拒絕我們的邀請。在大多數情況裡,別人確實是對的;我們其實沒有自己所以為的那麼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