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情況下,獲得改善的一個途徑是收回對外部的責備,將自己從「受害者」的位置上解放出來,真正為自己的生活承擔起責任。當然,這個過程並不容易,因為「父母皆禍害」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功能,一旦放棄了,就意味著必須建立起新的模式,而這個過程,也許同樣需要花掉幾年的時間來完成。做出改變的前提,是我們需要理解舊模式的功能是什麼,只有我們真正瞭解了「父母皆禍害」在我們生活中的意義,我們才可能有一個方向去尋找更健康的方式來替換它。那麼,「父母皆禍害」到底起了什麼樣的作用呢?
簡化愛恨交織
一個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對父母的情感是非常複雜的,他既需要來自父母的照顧,又害怕失去了那個照顧,也害怕那個照顧裡頭所隱含著傷害。他既要處理與母親緊密連結的二元關係,又不得不適應除了自己和媽媽之外,還存在著一個爸爸,這樣的一個三元關係。如果還有兄弟姐妹,就還會有更加複雜的關係。這麼複雜的關係,是在生命的前三年,甚至是第一年就需要學習和處理的。
對於一個那麼小的嬰兒,他要適應一個現實:那個愛我的人有時也會不能滿足我,讓我感覺受傷;那個我以為會搶走我媽媽的人,有時也會滿足我。這樣愛恨交織的情感,對一個嬰兒來講,簡直是巨量的資訊。所以,如果有一個簡單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在感覺上就會輕鬆許多。於是一個簡單的處理辦法,就是把那些重要的人做一個區分:滿足我的是好人,不滿足我的是壞蛋。對於一些成長困難的人,這種簡單的處理方式會一直帶到成年。所以,如果簡單地將父母視為「壞」的,自然就會比愛恨交織容易處理得多。
將責任推向父母,減輕自己的責任及罪惡感
當一個人在社會上適應不良時,感受是非常痛苦的。為了緩解自己的痛苦,就需要將製造痛苦的責任推向為此負責的人,而父母成為最安全的選項。這樣,他就可以忽略需要為自己承擔的責任,避免了感受到「我不好」,因為不好已經全部歸於父母了。對於「我不好」的恐懼,是許多人無法做出改變的重要原因。在他們的幻想裡,如果「我不好」,就會被拋棄;但是,當他們極力避免與「我不好」相遇時,又會一直無法找到改善的途徑。
一個人在感受到「我不好」時,常常也會感受到內疚和罪惡感。罪惡感的意思是,當孩子感受到自己可能傷害了父母時(這是無法避免的,比如吸吮的孩子咬疼了媽媽的乳頭),所感受到的是對父母的強烈內疚和自責感。為了緩解罪惡感的折磨,孩子內心可能動用一個逆轉的處理方式,將「不好」歸於父母,於是就可以保證自己的感受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