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衝擊就業市場,勞動部針對青年推出「111青年尋職津貼計畫」、「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已於8月16日正式開跑,符合資格的對象最高可領3.2萬元的求職津貼!以下就為您整理適用對象、補貼標準及金額、申請方式等懶人包一次看!
勞動部公告,因應新冠肺炎疫情對國內就業市場造成的影響,為了鼓勵青年積極尋職,並提供青年求職期間的就業服務協助及經濟支持,減輕青年的求職壓力,決定推出「111年青年尋職津貼計畫」:
一、適用對象
本國籍20歲至29歲的未就業青年,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持教育部、就讀之國內學校認定為110度應屆畢業相關證明文件。
2.109年9月1日至110年9月30日期間畢業,畢業後依兵役法規徵集服義務役,並於110年8月16日(含後)退役。
二、補貼標準及金額
青年完成求職準備及參加計畫期間,最多發給上限為4次,總共累積最高可拿到3.2萬元。
第1次(應於111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請):
至少完成1種「職業心理測驗」,或於勞動力發展數位平台「就業促進研習課程專區」至少完成1門線上課程,於本計畫線上申請專區上傳申請文件(上傳後次日即為參加本計畫之起始日),可申請尋職津貼 2000 元。
第2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3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之日起30日內,進行2次以上求職,並接受1次以上就業輔導服務後,上傳2次以上求職紀錄及接受就業輔導服務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第3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6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30日內未就業,且自第31日至6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1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第4次(應於參加本計畫之日起97日內提出申請):
自參加計畫起60日內未就業,且第61日至90日內,進行3次以上求職,以及接受公立就業服務機構2次以上推介就業服務後,上傳3次以上求職紀錄,可申請尋職津貼1萬元。
三、補貼申請方式
青年於參加計畫期間,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於台灣就通網站本計畫專區線上申請,經分署審查通過,直接匯入青年指定金融帳戶。
此外,勞動部還推出「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
「111青年就業獎勵計畫」規定
一、適用對象
本國籍15歲至29歲青年,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
1.110年10月1日至111年9月30日期間畢業(以青年所持畢業證書開立日期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