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珍收到重購退稅30萬元要被追回的信函,這個消息重重打擊了她。為什麼只是遷出戶籍的小動作,居然就噴了30萬元?小珍不小心踩到什麼地雷?
好想換屋,看懂重購退稅:
身處高房價時代,想要一次買到理想的房屋並不容易,往往都是先求有再求好。如果有換屋計畫的人,可以善用重購退稅,為自己增加一筆換屋基金,但是要先搞懂相關條件,否則最後可能淪為空歡喜一場。
自用住宅承購退稅3要件:
一、2年內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之自用住宅:申報時,以立契日為準;逾期申報,以申報日為準計算2年期間。
財政部在稅務入口網頁舉例說明:
甲出售(重購)A土地在2017年4月1日辦好產權登記,在2019年3月4日訂立買賣契約重購(出售)B地,如果甲在2019年4月2日前如期申報,就符合2年內的規定;如果甲在2019年4月3日以後才申報,不符合2年內的規定,不能辦理重購退稅。
二、新舊房地都須符合自用住宅規定。
三、舊房產出售前一年度及新購房地不能有出租或營業情況。
重購退稅的新制與舊制差別:
一、重購退稅舊制:2016年以前購買的房地產,適用舊制。
「舊制」是依據《所得稅法17條之2》為納稅義務人出售並重購自用住宅房屋者,退的是賣屋所得所繳的綜合所得稅。
所以舊制中新屋價額需超過舊屋的價額,也就是小屋換大屋一定才能退稅,大屋換小屋無法退「賣屋所得綜所稅」。
二、重購退稅新制:2016年1月1日起,也就是房地合一所得稅實施後購買的房產,適用新制,退的是房地合一稅。
新制依據《所得稅法第14條之8》,個人出售並重購自住房屋、土地者,得申請按重購價額占出售價額之比例的房地合一稅。
三、至於新制和舊制都可以申請退稅的「重購自用住宅土地增值稅」規定一直都沒有改變:
申請退還土地增值稅,條件是新買房屋的土地移轉現值總額,必須超過賣舊屋的移轉現值總額扣除所繳納土地增值稅後有餘額,才能退稅,無法比例退還。
如果退休族把原來的透天厝或公寓,換成新的電梯華廈。即使新華廈的價格不斐,因為華廈土地持份少,土地現值扣除土地增值稅也不容易超過舊屋。
財政部在稅務入口網頁舉例說明:
● 甲賣出土地現值100萬元,增值稅30萬元,買入土地現值超過100萬元時,所繳的30萬元土地增值稅可以全部退還。
假如買入現值為80萬元,可以退回10萬元;如買入現值小於70萬元,則無餘額可以退稅。
重購退稅後3件千萬不能做的事,否則將被追繳退稅
1、不可以移轉(例如出售或贈與給配偶)。
2、不可出租、供營業使用。
3、不能將戶籍遷出,戶籍如需辦理遷出,至少需保留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任何1人於原戶籍內。
文章開頭的小珍,就是在列管5年內違反「重購退稅後3件千萬不能做的事」將戶籍遷出,所以被追回30萬元,這也是稅捐機關統計最常被追回的原因。
稅捐稽機關怎麼會知道呢?因為現在已經進入科技查稅的時代,大數據不用出門也知天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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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擁有退休理財顧問(RFA)執照,國家級人身及財產雙證照,超過20年保險經紀人經歷,個人投資與管理不動產資歷超過10年。
責任編輯/林彥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