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署日前針對工業級碳酸鎂、碳酸鈣流入國內藥廠情形,展開全面清查。今(11)日公布第一波稽查名單,但卻赫然發現有13家業者、共23項藥品不符合規定,其藥品成分非藥品級原料,為食品級或食品添加物,而上榜包含:知名葡萄王生技公司「愛胃康顆粒」、明通化學製藥公司「金葫蘆消化顧胃散」、「肝胃能顆粒」等,目前已要求廠商在15日前下架,並停止出貨。
林口長庚醫院腎臟科系臨床毒物科主任顏宗海指出,從目前食藥署提供的資料看來,假如有機砷超標,可能會傷肝、傷腎或有致癌風險;至於氧化鈣的超標,對大量食用者可能有腸胃局部腐蝕性,易噁心、嘔吐等情況;另外,鐵雖然不太會引起中毒,但若濃度太高,仍可能引起便秘、刺激腸胃道。
食藥署長姜郁美表示,13家業者的藥品使用原料,主要為碳酸鎂及碳酸鈣,但其使用的卻是食品級或食品添加物等級,依《藥事法》規定,作為藥品主成分原料,須領有原料藥許可證。因此,將對業者開罰最高30萬元罰鍰,並要求業者庫存品封存停止出貨。
另一方面,食藥署也抽驗來自上游供應商「允成化學」及「誼興貿易」的碳酸鎂檢體。結果顯示,允成供應的鹽基性碳酸鎂砷、氧化鈣、鐵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誼興供應的碳酸鎂的酸不溶物、氧化鈣、鐵及含量測定,也不符合規定。
其中,兩者的鐵都超量,碳酸鎂主體含量卻都不足。而誼興的碳酸鎂酸不溶物超標10倍、氧化鈣超標83倍;允成的碳酸鎂中的砷含量超量、氯化鈣超標6倍。將依《藥事法》處6萬到30萬元罰鍰。
工業用碳酸鎂含有的重金屬,長期食用恐造成神經、肌肉疼痛,傷肝傷腎。藥用碳酸鎂有嚴格精化過程,合法可使用於胃藥、瀉藥及軟便劑中,有治療功用。工業用碳酸鈣食用可能殘留重金屬,對肝、腎造成不良影響,藥用碳酸鈣則可加入胃藥中。若不慎食用,建議民眾多喝水以排出重金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