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永,東漢千乘人。因家貧困,父死後無錢安埋,董永便賣身至一富家為奴,換取喪葬費用。在途中的一株老槐樹下,巧遇遇仙女,仙女不但不嫌他窮,反而主動要嫁給董永為妻,於是兩人一同至富翁家。富翁見仙女手巧,便命其夫婦織三百匹錦緞,事成即可贖身。仙女一個月便完成,夫妻歸家途中在老槐樹下,仙女告訴董永:「我是天帝的女兒,天帝被你的孝心感動,命我幫助您還債。」說完便告與董永訣別,飛升而去。
而「賣身葬父」這個經典故事,後來還成了許多詐騙集團的經典套路,先謊稱父母重病或沒錢安葬博取同情,騙到錢後就人間蒸發,是不是時常在社會新聞上看到呢?
4、為母埋兒》最毛骨悚然的愚孝
接下來要說的這篇 – 「郭巨為母埋兒」,應該是整個《二十四孝》裡,最讓人感到毛骨悚然的一篇,就連寫《阿Q正傳》的魯迅也對郭巨的行為感到反感。
故事發生在一個阿嬤非常疼孫子的家庭,男主角名為郭巨,是名孝子,所以也跟所有《二十四孝》裡的孝子一樣,家徒四壁,每天有一餐沒一餐。阿嬤因為非常疼孫子,所以自己總捨不得吃飯,每次都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覺得這樣不行,擔心這孩子太會吃,總有一天會影響到老母的身體,故遂與妻子商量,打算把自己的孩子給埋了,來個「埋兒救老母」。行動當天,正當郭巨挖坑時,挖到一半忽見一壇黃金,上面寫:「天賜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郭巨與妻子欣喜若狂,終於能繼續孝敬母親,又不用埋孩子了。
「怎會有人為了母親的性命,居然要親手殺死親生兒子。」這段故事以現代的眼觀來看,就算拿給成人閱讀,也會覺得驚世駭俗,更別說是拿給孩童作為他們的「優良讀物」了。古代的思想也許認為母親只有一個,因為兒子能再生,所以兒子埋了也無妨。難到為了凸顯自己的「孝」,就連他人的「生命」也能抹煞掉嗎?
5、懷桔遺親》現代偷東西給媽媽吃,只會進監牢吧!
懷桔遺親的故事發生在「陸績」這名兒童身上,當時的陸績6歲,隨父赴九江見袁術(三國志中袁紹的弟弟)。袁術用橘子招待他,他隨手拿了幾個裝在懷裡。辭別之時,橘子不巧從懷中滾落在地,袁術見狀,問他:「你是我的貴客,何必要偷橘子呢?」陸績連忙下跪答道:「我是想拿回去給母親吃。」
姑且不論陸績是不是真的想拿給他母親吃,套用現今的角度來看,未經他人許可就擅自拿取他人的東西,本來就是不該被允許的事,況且這種不隨便拿別人東西的觀念,對於6歲的孩童而言,應是早就要被教導之事。更荒唐的是,《二十四孝》這本書不但不去譴責,反而只因為陸績最後說:「想拿回去給母親吃。」就將他前面的行為粉飾太平,仿佛一孝能遮百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