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位歌手荒山亮被指控性侵害,這件事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針對個案部分實在很難評論真假,但是在國際婦女節這一天,看到康康對於這件事的評論,還是很不舒服。
「飯局妹也沒那麼貴。」
師爺,你給我解釋解釋,什麼叫作飯局妹,什麼叫做貴?
性侵害這種行為,是相當私密,而且不容易證明的犯罪。早上才有一個網友,對我傾訴她小時候被父親性侵的遭遇,這位父親老了,想要對她請求扶養,她想到就覺得噁心,但是法院對她說,他畢竟曾經養過你,她說,那麼我曾經被性侵,你們知道嗎?
欸,不是啊!你當時為何不講不告?隔了這麼久,才想要說出來,你是不是因為爸爸要跟你要扶養費,你才說他性侵你?畢竟天下無不是的父母。還是價錢沒談好?唉!台女不意外。我們來看看她怎麼跟我說:
「我跟妹妹在房間睡到一半,睜眼看到他躺在你旁邊盯著你,喝醉後要你幫他按摩大腿根部,他只穿著三角內褲,甚至跟你說出『雞拜用一下』。這些事都是在家裡,誰看到?誰聽到?只有我經歷!爸媽當時離婚,只有我跟妹妹跟爸爸住,媽媽早就不知道在哪,那時候是小學到國中,生活很封閉,下課就是回家煮飯,我能跟誰講?」
我們這個社會,有許多人要求完美的被害人,這個被害人,必須不能穿著暴露,最好全身包緊、不能去危險的地方,不要讓自己身陷險境,不要引誘挑逗人家,被性侵害的時候要激烈抵死反抗,不然怎麼顯現貞操的可貴,還是你自己也很想。被性侵以後要哭泣、要驗傷、要立刻報警,不能跟對方談和解,否則你就是傳播妹、酒店小姐、飯局妹,想要給男人仙人跳。
夠了沒?
姑且不論荒山亮已婚,原本就不該跟其他人發生性關係,如果照康康的邏輯,那麼他也早該報警,主張女生恐嚇取財,為何要等到女生報案才跟進?以和為貴、清官難斷家務事,又是什麼鬼東西?
是不是性侵害,我們留給司法公斷(即使很多時候,司法也很難給誰公道),這些仇女的護友言論,就不需要多說了!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
責任編輯/李艾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