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港昨日上午一艘塞浦路斯籍貨櫃船「現代東京輪HYUNDAI TOKYO 」疑似因船速過快,撞擊77號碼頭,導致碼頭鋪面和繫船柱等多處毀損嚴重,所幸無人傷亡,經航港局會同運安會調查,引水人酒測達0.19,但現階段法律並無適用規範,至多僅能記警告、吊扣執照。
調查顯示,引水人前一晚有喝酒,不過隔天一早仍前去上班,事發後初步酒測值高達 0.69毫克,再測仍有0.19,但引水人只是從旁協助的「顧問」而非駕駛,法律規範主要針對「駕駛人」,因此引水人沒有觸犯酒駕相關法規。不過引水人作為在港口引導船舶進出的專業人員,薪水每月50萬起跳,失職讓貨櫃船撞擊碼頭具有一定責任,根據之前類似案件,最重可裁處3支警告、吊扣執照3個月到2年,以達警示。
通常引水人需要視水勢、天氣及船隻等狀況,協助指揮船舶入港。據《引水法》,對於怠忽業務者,航政主管機關得予警告處分,甚至收回執業證書為期3個月至2年,不過並無明確規範有酒精反應者不得登船,也未限制引水人酒測值,雖針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者的酒駕相關法規並不限於陸路交通工具,還包含水上、海上、空中等交通工具…等,但也沒有規範作為顧問角色的引水人。
目前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派出多名調查員進行蒐證,待調閱錄音等作業完成,預計最快一週內報告出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