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殺害狒狒先生?
他,從小被賣來台灣,不知道被誰飼養。有天,他終於可以從飼主的家逃跑,重新獲得自由。他任性的在桃園地區閒晃,從未傷害任何人,已經18天。
他,最後死於台灣人的手裡。這個兇手,聲稱是新竹縣政府委託,但是新竹縣政府否認。桃園縣政府的人,在「逮捕」他以後,雀躍的合照,就像是在非洲狩獵野生動物的有錢人一樣,而不是確認他是否中槍,是不是需要送醫?
這18天,可能是他這一生當中最愉快的時間,但3月27日,卻是非常令人難過的一天。
狒狒先生,一路好走。身而為人,我很抱歉。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呂秋遠。
責任編輯/李艾庭